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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故人衣暖

小说:锦绣洛神作者:东海龙女字数:6002更新时间 : 2016-12-22 05:07:09
    “呈上来罢。”

    室内那人又咳嗽了两声,说道。

    黑影从袖中取出一根管状物,双手奉上。一只苍白修长的手,从黑暗中伸出来,接过了管状物,熟练地拔为两截,从当中抽出一卷细细的帛书来。

    过了片刻,他才道:“一切属实么?”

    “涪城刘使君派出的人,已到了襄城。”

    黑影毕恭毕敬地应道:“并且跟各大织坊及蚕桑大户均有接触,表示愿收购蚕茧及原丝送往涪城,价格比起从前涨了一倍,一束一百铢。只是依属下等的愚见,刘备手下哪有什么精于织业的才能?这些人话中带有河洛口音,只怕倒是那位未来刘夫人的亲信才对。”所谓原丝,即生丝,指的便是经过整理但未曾染色的生蚕丝,是一切丝织品的原材料。一束,也是针对原丝独有的计量单位。

    如今蜀中有两个刘使君,分别被称为益州刘使君和涪城刘使君,皆是因二人的势力范围而定。毕竟眼下刘璋虽失了几郡之地,大半个益州还在他手中。而刘备的大本营如今放在涪城,所以涪城就成为了他的代称。

    他的话语中有些得意:“可是咱们不点头,他哪里买得到?从前不论,如今可只有……”

    黑暗中目光一闪,扫了过来,虽然什么都看不见,心中却悚然一惊,他不禁停住了话语。主君似乎……竟有些不悦?

    他或许是太得意得忘了形,毕竟是难得的扬眉吐气,谁叫从前被蜀中压制那么久?

    “告知他们,不能露了行迹,但要安排人卖出一些后,再适当表示为难,从而将我们安排的人引见。她……刘备的新夫人为人精细,切莫让她看出破绽。”

    “如今急的是他们。这天底下,除了如今襄城,哪里还找得到买丝的渠道?若是一秋一冬无法赶织新锦,开春又拿什么去卖?”

    每年春天,便是蜀锦的又一个旺季。秋冬赶着纺织,也是惯例。

    黑影虽是极力抑制,但还是笑道:

    “还是主君明见千里,竟知道他们会来此处,抢先一步布置下去,若是买了咱们那些原丝,只怕……”

    那些原丝洁白细腻,卖相颇是不错。可是从襄城往涪城的路途这么远,中间若是出了什么岔子,可找不着襄城卖家的错上来。

    而且更重要的是,如今天下的原丝,只有襄城才有,若是给刘备全买了去,出了岔子,便是想再补买一些也无从补起。这才是真正的绝处无生呢!

    “他们既来买丝,岂无防备?”

    室内那人始终未曾露出悦色,便是听声音,也知他此时面色谨慎,眉头微皱:

    “自襄城往涪城,路途遥远,他们自然也有护送的法子。”

    “从前或许是有,但如今刘备的兵马大多陷在雒城,又分布各地,能派出多少人手?何况听说因他要娶这位新夫人,触怒了那位魏王世子,根本就不敢名正言顺地派人进入襄城。这次来襄城之人,也不过数十人罢了。”

    这黑影素来做事还算精细,此时说得面面俱到,显然事先也考虑得颇为周全:

    “恐怕只有进了蜀境,才会有大队人马接应,自襄城入蜀,尚有一段路途,要做多少手脚不能?”

    “你说他们要原丝十万束,眼下我们手头,却也没有这许多原丝。”

    “主公那边已有飞鸽来信,帮我们筹集原丝,务必要凑齐十万束之数,送来襄城,叫刘备的人好好过一过目。反正他们都是会出钱的,咱们也不会白白折损。”

    室内那人沉吟片刻,又道:“刘备所遣来使,带了多少金钱?可够购买原丝之数?听说刘备眼下并不宽裕,又恰逢求亲,这十万束便是一千万铢,他哪有这许多现钱?”

    “想来正如主君所预料,他为了购得这些原丝,不得不挪用军费之资。”

    那黑影道:“属下在涪城也安排有人,听到一些风声,听说就连这次求亲之费,也是自军资中挪用而来。雒城之战,于刘使君只怕当真是亏损良多啊。故此对于这批原丝,他们一定是势在必得。若是原丝受损,一千万铢化为东流,嘿嘿……”

    那刘玄德,便再也不能翻身。此时必要寻找外援,他求娶董织成,已令曹魏与之离心。还会寻找谁家呢?也只有那一家罢了。

    话说回来,若是当初刘备未曾求娶董织成,其实也是同样下场。刘备一心图谋巴蜀,但底蕴不足,他并非世家,此前又常年颠沛流离到处逃命,实力家底皆不雄厚,虽则诸葛亮赵云与刘备自己兵分三路入蜀,刘备却无力供养三路大军,若是早些打下成都,取其天府之国的库藏为补充,自然是缓得过来。

    但雒城之战却呈胶着之势,每拖一天,刘备便距倾覆更近一步。

    到走投无路之时,刘备又能寻找谁投靠?他乃宗室之后,绝不能投向曹魏,说不得,也只有那一家罢了。

    其实这一千万铢也保不住,因为会作为进身之资。

    只是,当初无论怎样,也没阻住他求娶董织成之路。董织成若嫁了他,他便会多出一些喘息之机,自家的谋算不免就落空。

    有谁知道,陆焉与董织成竟洞察先机?竟然一举摧毁了陈玄之的谋逆之举,顺便将十长老仅存的几位也一并幽禁的幽禁、隐居的隐居,去除了天师道内部制衡陆焉的最后一道防线。

    如此顺理成章,令陆焉掌握天师道所有的权利,却又是借势而为,打的是除逆的招牌,叫天师道的老人新人,俱都说不出话来。

    谋定而后动,一动便摧枯拉朽,如野火燎原,不烧光一片,绝不罢休。

    这样的手笔,的确象是她的风格。

    正如当年在洛阳,她是如何对待那些想要图谋她财产的不良之人;还有她在葭萌时,做下的那些惊世骇俗之事……

    董织成……

    一只苍白修长的手垂了下去,清瘦的五指,紧紧抓住青绿色的绵袍下摆,捏成了一团。

    “主君,那刘使君所遣的特使,正在烟云楼与他们谈笑听曲呢。主君可要……一见?”

    说完了这话,黑影又有些后悔,因为他听到了低低的咳嗽声。主君自上次听闻天师道之事后,忽然病倒,病了好些时日,只到前日才勉强能走身走动,甚至是在病榻之上,仍是一直操办事务,今天好不容易精神好些,他却在这样水气湿冷的夜晚,询问主君要不要去烟云楼见见那位特使!

    自己真是不懂事啊……

    “好。”咳嗽后的嗓音有些沙哑,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不看一眼,我终究是不放心。”

    外面还下着雨,一身黑衣劲装的男子,恭敬地举着一柄绢伞,伞下是一个身材修长的男子,青绿色绵袍看似平常,但袂裾之间,却又流曳出别样的风质气度来,如临风玉树,疏爽清逸。

    雨丝打在伞面上,簌簌有声。

    黑衣男子尽力地将伞遮住主君,无视雨丝斜飘在自己身上,心中却想道:“这讨厌的雨季又来了,才不过十天,倒是下了八天雨。想必咱们那里雨就更多了,唉,蓑衣实在太笨重了,便是世家公子们穿的细蓑、金蓑之流,其实也比不上绢伞轻便,到底也显得粗糙。只是绢伞又挡不住飘雨,还真是麻烦呢……”

    便是自家主君,也是极不喜欢蓑衣的,除非是不得已,否则宁可用绢伞。只是绢伞也不方便,所以下雨时要么乘车出行,要么就呆在室中玩乐。乘车出行也很讨厌呀,坐在车里,如何感知细润如酥的春雨、清凉沁神的夏雨、飘忽幽暗的秋雨?

    可是前线的士卒将兵们,却是不得不穿蓑衣的,只是穿起来碍手碍脚,打起仗来也毛毛躁躁,又挡视线,实在麻烦得很哪。

    “吴七,你身上都湿了。”

    男子并不回头,却仿佛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你偏一些,挡住自己罢。”

    “不用!不用!主君你真是心善!”

    吴七感动得眼眶湿湿,看,只有自家主君是这样一种怜贫悯弱的心肠,连自己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属下,也会得到他的关心。

    “属下只是在想,若是有一种衣服,穿起来又轻便又舒适,且不用打伞,那主君出行,可就方便得多了。”

    男子的脚步微滞,仿佛看着那蒙蒙的细雨,有了一瞬间的出神。

    这世上如果真有这样的衣服,或许也只有她能做出来……天师道的人都说,她是奉天命而降的神女,甚至还据说当时在上清宫中,危急之时,她竟然能当空飞舞,宛若真正的神仙。事实上,自从她入蜀以来,关于目睹有人飞翔于天空的传闻,一直不绝于耳。

    难道她当真是神女被谪入世,不得不受这世事蹉磨?

    那么他做出那许多事,会遭到天谴么?

    不,即使没有遭到天谴,他自己的良心已经受到了谴责。否则那莫名而来的大病,又从何而来呢?

    医士说他是“忧思过甚,心结郁滞”,说到底,还是因为他从内心深处,觉着自己对不住她。

    那个曾经无条件地信任他,并赠他锦衣的女郎。后来她在涪城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之后,也并没有见外,这半年多来,他与她有过几封无伤大雅的信笺往来,也收到过她准备的几匹织锦。锦纹新颖,雅致而不显昂贵,都是外面没有的料子。他知道,她这是拿他当真正的朋友,所以没有选择最奢华的,而是选择了最美好的。

    “吴七,你犯傻了。”

    他觉得自己的笑容有些苦:“再好的绢帛,做成伞面,或许因为绷得紧,可让水珠自己滑落。但若贴身穿着,岂有不濡湿之理?你就好好地穿件蓑衣罢。”

    有时人也是一样,分明都是良材美质,却终究是做不成朋友。

    或许,在降生之际,就决定了一个人,将会具有怎样的质地。因为他选择不了出身,正如他也选择不了自己的命运一样。

    即使他拿她当朋友,仍然不得不设下那样的毒计,险些坏了她的性命。

    恐怕也只有自己这位属下,才会真心地觉得他“好心又善良”“怜贫悯弱”罢?

    “涪城刘使君”派来的秘密特使,是一个相貌俊美的年轻男子。此时在满堂烛火之中,为那暖如阳春的气息一薰,越显得明眸皓齿、肤色如玉,举止端雅有礼,且讲着一口流利的官话,一看便知是出身世族。

    方才什么投壶、射覆之戏,他样样精通,与应召而来的襄城美伎们相处风度亦可,与这堂中一群人更是相谈甚欢。

    如今襄城算是比较平安之地,而且各方默许之下,成为了一个各方势力在此并存的复杂地带。盖因有些彼此之间的暗地里交易,需要一个特殊的地带完成,所以这里的世族子弟,也算是八面玲珑、眼眨眉动的机灵之辈。能与这些人相谈甚欢,这位刘使君的特使显然是如假包换的世族子弟,刘使君的麾下有世族子弟没什么稀奇,稀奇的是这位特使倒真是懂织业的,甚至是他身边随侍的婢女,也是相当有眼力。

    方才那些席间的襄城本地子弟,半开玩笑地请他“瞧些花色寻常的锦料,选几匹赠给美人也是佳话”,他信手拈来,将几样织锦说得头头是道,什么“月华晕裥虽是新出的纹样,丝却不是今年春上的原丝,未免颜色有些黯淡”,又是什么“这雪青底夹绣双舞人狮影纹锦虽然花纹别致,且看织法乃是上造,想必是哪位世兄家中得自宫中的赏赐,于这些美人不甚相合”,竟是一件也不曾评点错过!

    而他那位侍婢,甚至不肯接过其中一匹看似极为绚丽华贵的银红织绣云纹的织锦,沉着脸道:“婢子不知这位公子是何居心,竟将亡人才用的乘云绣锦让我家主君去做赏赐,这是赏人还是结仇?”

    一番话下来,竟是无人不服。

    青袍男子在窗下站立良久,看得清清楚楚,脸上神情却甚是复杂。

    又站了片刻,方长叹一声,转身离开。

    吴七赶紧举伞跟上,不安地问道:“莫非主君看出什么端倪,他们并非刘使君麾下之人?”

    “的确不是。”

    男子淡淡道:“可马上就是了。”

    “呃?主君的意思是……”

    “那是董女郎的人,昔日我在洛阳和涪城,都曾经见到过。”

    “啊?”

    吴七素知自家主君有个本事,是过目不忘,但凡见过一面的,即使是个路人,再过十余年也一样记得起,故在族中一直被夸为神俊之才。既然主君说曾见过这个俊美的来使,想来是不会错的。

    “她连这个人都肯交给刘备去用,足见对这批原丝是势在必得。吴七,先前那计策,想来是可行了。”

    男子穿着棠木屐,高高的木跟可以防水,渐渐走入黑夜之中,屐底敲击地面,发出清脆的托托声,仿佛有人拿着一根木锤,也是这样一下下敲在了心上,有着钝钝的疼痛。

    那个相貌俊美的来使,他何止只见过一次?

    那是辛苑。

    那个数次背叛于她,却终是被她锲而不舍地打动后,忠心相投的辛苑。

    昔日董织成以董真之名行走巴蜀,除了以出身清河崔氏的崔妙慧为正妻,打理内务外,地位最高的便是人称辛夫人的这位辛苑。

    如今辛苑都能女扮男装,担负起刘备特使的重任来到了襄城,那么董织成是否殚思竭力地为刘备着想,还用得着再说吗?

    她付出这样大的心血,甚至还动用了刘备最后的军资储备,才准备了一千万铢钱,想着要购回原丝,在明春赚回足够的银钱,来缓解刘备的燃眉之急。可见情势急到了何种程度,而她又担着怎样的风险。

    可是他,却在谋算着,怎样再次将她的心血摧毁。

    他当真对得起她么?

    还有身上这一袭“春水碧”的绵袍?

    不,其实这并不是一袭普通的绵袍。当初在涪城之时,她暗中派人来见自己,送来的衣物之中,最为驻目的便是这袭袍子。

    “我家主君听说郎君去岁冬日得了风寒,伤了元气,如今体弱畏寒,故亲手做了这件袍子。我家主君说,郎君这样品格,岂能与那些所谓世家子弟、巨商大贾们穿同种锦料?袍面质料用的是‘春水碧’,与‘天水碧’是同一种颜料,但染法不同,颜色更显青翠,也更显矜贵,如今市面上是没有售卖的,也只是主君亲手做出这一匹来,并没有想以此谋利。这样世上唯一的锦料,方能配得上郎君。袍内尚有一件,我家主君称为内胆的,是仿着这春水碧袍的尺寸,可以很轻易地卸下,方便清洗外袍,又不濡湿内胆。内胆所蓄并非丝绵,而是经过处理后的细鸭绒,我家主君以针线回环缭织,断然不会有积团打结、甚至腐臭湿冷之虞,且鸭绒轻软,穿着行走便利,又能御寒。郎君今冬若是穿着这件夹袍,再冷些顶多加件皮裘,想来便是遇见些寒气,也不至于会再伤风。郎君千万保重,将来这天下苍生,还要依恃郎君庇佑呢……”

    果然,即使是近几日遽然变天,自己只因穿了这件轻飘飘几乎没有感觉的夹袍,便觉得胜过几件丝绵所蓄的绵袍,背腹暖和,便是前些日的旧疾,也痊愈得快些,素来最担心的入秋咳疾,也轻缓了许多。

    “唯愿此后我能回报于你,方缓此椎心之痛。”

    他在心中默默想道:“只是,你当真肯给我这个机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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