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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初尝女儿红

小说:玫瑰花觞作者:雪狼长啸字数:3555更新时间 : 2019-05-11 08:22:30
    乘车回到宾馆,稍事洗涮,我们像从家中逃出的一对馋猫似的开始了猎食行动。

    在清河坊,几经周折打听,才找到了阿英说的那家火腿烧得好的小酒馆。古香古色的店面,不大,有几个食客,品着绍兴老酒,低声说着话。却不断有人来,称二两三两的带走。

    我们选了靠里面的一张桌子落座,店家就麻利地端茶,递菜谱,阿英娴熟地点了几道店里有名的火腿菜品。

    品着龙井,看着门外掠过的行人,一种异乡异客的情怀悠然涌上心头,好在有阿英在旁,又有一种“反认他乡作故乡”的感觉。

    “想家了吧,没出过远门的孩子!可怜呐!”阿英笑得跟妈妈一样慈祥,温情脉脉地看着我。

    “倒没有,只是思想老收不住,动不动就不知道跑到哪朝哪代去了。”我倒有些个不好意思地回应道。“好在有你在我身边,我就特别踏实,好像天塌下来与我无关似的。”

    “你不会爱上我了吧?公子!”

    “小生未尝爱上姑娘!只是离不得而已!”

    “你不正经的时候,连我都觉得你正常得很!难道你真不是你吗?”这话说得像佛家偈语似的难懂。

    “傻丫头,我正常得很,只是思维难以控制!我在庙里的时候看到了千年前的你,我还和你说话呢,只是着装与现在不一样,笑得和现在一模一样,眼睛,特别是眼睛,连眼神都没变过!”

    “啊?那你看到你自己了吗?”她似乎很感兴趣。

    “没有,我看不到我自己,只能听到自己的声音!”我说得很认真。

    “你倒吓着我了。”她手抖了一下,不自然地呷了一口茶。“不该带你到庙里去的。别给我妈说,我们拜过菩萨!”

    “别听我瞎说,没事的,我只是想象力丰富罢了。”我抓起她的手,感觉有些凉。“为什么,不让我给你妈说我们拜菩萨的事!”我有些奇怪地问。

    “她信这些。你给她说了,她就会疑神疑鬼的,念叨起来没完。”

    “你不信吗?可是你带我去的呀,你做的很虔诚!”

    “我只是为你才信的,我求佛保佑你,求菩萨保护我们的爱情终成正果,我祈求菩萨给我一个儿子,求这些神灵保佑我们美满幸福,求来求去都是为了你,我用心良苦,不知这些冥冥之神,能不能感受到?”

    “你想的太多太远,永远过好今天才是正事。嗯--你们这儿喊老婆是咋叫的?”我有些不好意思又好奇地问她。

    “为什么要问这个,重要吗?南北都差不多吧,我更喜欢听娘子!”她笑得璀璨。

    “那从今往后就改口叫娘子好吗?穷书生、放羊娃娘子不会嫌弃吧!”我试探着问。

    “婚烟大事,须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我一无父母之命,又无媒妁之言,却已私订终生,这对于我父母来说,是难以接受的,我妈尚能理解,她为我求过签,说我的姻缘在北方,我爸不信这个,我又是家里唯一的女儿,他特别疼我,跑那么远找个放羊娃,他心里接受不了。可是,我喜欢,就由不得他们了。”阿英说得有些怅然。“没有他们的祝福,我们会幸福吗?所以我求菩萨,求神灵让我爸转变看法,求神灵保佑我们,赐福我们。这就是我到灵隐寺的目的,如果任何人都可以像你似的活得单纯,那我们就不会有太多的忧虑了。”

    “不说这些了,我们喝酒,我带了杭州最正宗的女儿红,今夜不醉不归,娘子!”

    “听起来怪怪的不适应,有些个古时候烟花柳巷的味道,也许以后就习惯了,公子!”

    “为什么要叫女儿红呢,酒名听起来,就让人生起许多的联想,不像我那里大曲、特曲的很直白,这儿酒名都很有内涵和故事。”

    “女儿红,是古时候女儿出嫁时才喝的酒,意味着新嫁娘披红挂彩喜气洋洋。”阿英凝视着酒杯,很有感触地说。“我今天已经当着菩萨面把我嫁掉了,公子今天又收获一美人!真是好事成双,喜事连连,值得庆贺!女儿红很应景,必须得喝!恭喜你!祝福你!公子,干杯!”

    “同喜、同贺!同庆!娘子,干杯!”我们俩个置身事外,如萍水相逢的过客,正为别人家的喜事感到欣慰而举杯同庆。说辞做派,引来其他人奇怪的眼神,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这俩人是从唐朝赶过来似的。

    “恭喜娘子,终于找到了心仪的花马王子,只是小生略比你幸运些,拥得美人归,当真三生有幸!应自饮三杯,欢呼雀跃!”

    “小女子愿陪公子,如此美事,理所当然!请!”

    女儿红,酸、甜、苦、涩,辛、鲜之性真如阿英的性情,浅酌细品,总有不一样的回味,不像北方酒的刚烈和简单,让人不必费心地猜,就了然于心。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真是至理。

    连着三杯一饮而尽,一滴不剩。人在江湖行,喝酒要真心!

    “娘子,悠着点,别露出原形来吓我!”我一脸坏笑地调侃她。

    “不碍事,我今天高兴,但喝无妨,只是你一个北方人,不一定适应这酒的习性,喝多了,不亚于奶酒的威力!不信走着瞧!”阿英脸色茭白,眼光如门外那半阙月色的柔波。

    美酒佳肴,美人相对,频频举杯,真有种“天子呼来不上船、与君同消万古愁”的天上人间分不清的狂妄错觉。

    世事沧桑,天道轮回,爱,就要爱得简单,何苦多愁!阿英已经微醺,白生生的双手支着脑袋看我,右手背上的疤痕,在灯光下,很娇嫩,散发出异样的光辉,细细看来,更像一朵梅花的形象。美目传情,脸上浮起一层红雾,那雾下笑容玫瑰盛妍一般的美丽。

    “为什么笑?”我有些被她迷惑了。

    “只是想笑,没原因,看你就想笑,心里喜欢,是我将一块朽玉雕琢成一件堪称完美的作品。是我一生的最爱!所以很有成就感!”她很骄傲地说。

    “我是璞玉,疤瘌其外,美玉其中,你只是比别人眼神好,所以,你能看透这其中的奥妙,你不是点化了一块顽石,而是重塑了一块美玉。既使你没有看见,也并不影响玉的存在。只是,玉常有而识玉之人无常。”我很自负地说。

    “不管怎样,是我发现了你,但却把自己搭进去了,像和氏一样,阅尽人间辛苦,很傻吧!”明眸婉转,情意绵绵地说。

    “不傻,你并没有宣告你的发现,却占有了你的成果!。”

    “公子是在怨我吗?难道想作大众情人?”她佯装沉下脸说,眼里的笑意却挡不住。

    “娘子要是舍得,小生倒未尝不可!”我装作漫不经心地逗她。

    “花花公子,心花得很呐,小女子命苦呢!千辛万苦挑来捡去,却挑了个白眼狼。唉,命苦哇!”拿腔作调地学起越剧中的腔调,很好听。阿英唱歌不算好听,可唱越剧却地道得很。在学校的时候,很少听她哼唱,有时我歪缠不过,就小声地唱两句。她的声音略带沙哑,我虽听不懂,但那吴侬软语,柔美的唱腔,经阿英唱来,却让人很着迷。

    今晚上,看她兴致勃勃的样子,就忍不住想让她唱两句。但阿英脸皮薄得很,真要让她唱个歌什么的,也还是有些腼腆。

    “狗肉包子上不了席”我常在私低下取笑她,阿英温柔善良,从不恼我。

    “唱一个吧,就唱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你唱得好听。”我厚着脸皮,央求她。

    “不唱,有人呢。”

    “想听嘛。”

    “回去再唱,好吧?喝酒!”

    “好吧,回去再唱来。喝酒!”

    酒兴正浓,你来我往,家里爸爸,妈妈,兄弟姐妹的酒,我俩全代着喝了,直喝到阿英眼珠不再轱辘乱转,一直盯着我,追随着我的一举一动。粉嫩嫩的脸上,漂起一抹红潮。

    喝罢酒,我们出得门来。

    千金裘,五花马,呼而将出换美酒,与君同消销万古愁!趁着酒意,和着溶溶的月色,大声吟诵,多么惬意!只是清河坊,这古老的街道有些窄。

    阿英踉踉跄跄走着猫步,衣袂飘风的魅影,是这深夜街头最美的风景。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似一朵清云刚出岫,”触景生情,我不由得开口,阴阳怪气的远远听得有些瘆人。

    “不是哥这样唱的!听我来,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似一朵清云则出岫……”唱做俱佳,月下起舞,曼妙的身影,弄碎一地清辉。

    看到此情此景,如临仙境。阿英翩翩地起舞着,身影在月下摇曳,在这月夜里,是飘落到人间的仙女。如果,没有女儿红的怂恿与纵容,这个场景我恐怕一辈子也看不到。呵呵!阿英的原形竟也是如此的美丽。

    当杭州的太阳,第一缕光芒映照在我脸上的时候,我苏醒了,阿英像蛇一样缠绕在我身上,香香甜甜地正睡着。我正要撩开她的长发的时候,她醒了,四目相对,一时竟无语。

    “露出原形了吧!”我嬉笑着招惹她。

    “嗯—讨厌啦。”扯块被角捂住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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