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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行军途中(龙骑士篇)

小说:请叫我史莱姆大人作者:摔断腿的鱼儿字数:2655更新时间 : 2019-02-09 11:08:49
    起亚山脉外围。草木横生的泥泞山道之中。一个穿着各异的队伍,拉起一条长长的队伍,艰难行进着。

    自那日短暂的聚会之后已经过去了数月。那日参加宴会的众人在经过几次“密会”之后很快敲定好了时日,决定了出发的时间。

    自上一个可供众人补给的人类村落已经过去将近一个月。穿行于山林之间的众人只能啃着难以下咽的干粮,喝着腰间皮袋里带着异味的饮水,在荒野之中风餐露宿。

    骑着一个棕黄色的高头大马,行走在队伍最前端的郑鸣转头向身后望去。之前那些热血澎湃、满脸兴奋的贵族青年们,此时满脸污渍、油油的头发一根根的黏在了一起。狼狈的模样早已不复之前的意气风发。

    不过值得称赞的是,他们在经历了头几天哭爹喊娘叫苦不迭之后很快认清了现实,找准了心态。

    想想也是,这些人是贵族。从小经历过良好的教育,处在这个世界金字塔之中较上的位置。这些不甘于平凡在王都之中崭露头角的人们,经过激烈竞争初显声明的他们,怎么可能有一个简单的人物?

    也许他们的认知会受到时代和本身所处之位的限制,但他们的学习能力和自我更新能力都是值得称道的。

    一路行来郑鸣原本还认为会发生故事情节里,地方恶霸的欺凌或者贵族纨绔欺男霸女的现象。却发现一路上相安无事,和谐到让郑鸣都觉得匪夷所思。

    那些占据一方的豪强看到众人身上铠甲的各色族徽之后态度好到不得了,恨不得倒履相迎。至于队伍中的那些贵族青年,要他们在同层次甚至比自己身份还要尊贵的其余贵族子弟面前,表现出欺男霸女的纨绔模样?他们表示丢不起那个人。

    当然队伍可以如此和谐的行到此处也要归功于兰斯洛特。跑出王都之后他收起了对于所有人都优雅有礼的态度,反而表现出了恰当的威严和不苟言笑。同时作为队伍首领,他表现出了队伍每个人都能感受到的关怀和了解。

    哪怕不怎么待见对方的郑鸣也不得不佩服对方。至少熟悉队伍里每一个人的名称和出身这点,它郑鸣就万万做不到的。

    都说聚集一群志同道合的同伴需要的是运气和个人魅力,拉起一个目标各异、身份习惯各异的队伍则是靠手段和更强的个人魅力。

    在郑鸣看来兰斯洛特就远比高文、或者阿瑟等人做的更好。如果选择朋友郑鸣会选择阿瑟,但如果说要选出一名合格的领袖,那非兰斯洛特莫属。

    正在它出神的思考间,骑着漆黑战马,一身银白铠甲,系着蓝色披风的兰斯洛特驱马靠近,对郑鸣身边的阿瑟出声询问道:“前方不远处有一个小湖,周围的空地也还算大,视野良好。我们晚上在那里休息怎么样?”

    “附近植被茂密,有很多野兽的痕迹。那里又是周围唯一的水源,晚上很可能会受到野兽的骚扰。我觉得左前方的山谷好一点,距离水源不远可以派人去取。而且那处凹形的山谷有一道天然的屏障,我们只要有几人轮流守夜,就能充分的保障里面的安全。”

    “哦。中肯的建议。不过上次遇到山谷的时候为什么你极力反对?”

    “那次遇到连天大雨,那处山谷也过于幽深,湿气太重。不仅会让我们的身体不舒服,而且积蓄的水分对于铠甲武器也不太友好。所以才选择了地势较高的空地。”

    “明白了。好,就这么办吧。我去通知一下大家。”

    郑鸣全程将二人的对话听在耳里。这段时日以来,第一次进入荒野的兰斯洛特,积极的吸收着各种在荒野中的常识,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如今甚至可以在阿瑟和向导选择留宿地时,适时地提出一些自己的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阿瑟也同兰斯洛特一样是这个队伍的首脑之一。这个队伍有着三个首脑,一个是地头蛇兰斯洛特自不用提,另一个则是同样身份高贵,带了最多扈从的白马骑士高文。

    至于兰斯洛特力排众议推举阿瑟成为第三位首脑的原因,倒不是他公爵的身份。而是对方丰富的野外经验和早年混迹于底层冒险者时的经历。也正是通过这件事情,郑鸣才知道阿瑟似乎并不是从出生就待在王都的贵族子弟,而是拥有着丰富艰苦的经历。

    这也从侧面解答了郑鸣心中的疑惑。它一直好奇为什么相比于忙着比试提高名声或者玩乐的其他贵族子弟,阿瑟却永远在忙于课业。原来阿瑟是在恶补别人之前学习过的课业,这才导致他平时那么繁忙。

    说起课业,就让郑鸣想到了一把年纪还在逃礼仪课的格温娜,想到如果她执意来此保不准又会搞出幺蛾子,郑鸣略带庆幸的长舒了一口气。

    “喂,喂。幸亏格温娜恰巧被禁足了。要不然按她的个性一定会跟来的。你说老国王抽的什么疯?居然突然间硬气起来了。不惜软禁他最爱的孙女也要让她完成礼仪课。”

    一旁的阿瑟拍掉了捅向自己腰间的木棍。对于对方这种近乎挑衅的举动,他已经习以为常了。只见他盖住面部的牛角头盔里传来一道带着无奈的沉闷声音。

    “不要随便诽议老国王。你这种话要是传到了有心人的耳中是要酿成大祸的。至于格温娜的事情……不是挺好的吗?又能让她学习礼仪,又避免了她跟过来受苦。她实在是太小看深入荒野密林的艰苦程度了。”

    自队伍出发之后,原本话就不多的阿瑟,越发沉默寡言了起来。没有带一名扈从的他,加上常年带着头盔,在队伍中不断出现的小圈子中越发显得孤僻起来。连带着跟阿瑟同行的郑鸣也游离在各个小圈子外,只能偶尔聊骚聊骚阿瑟,怼一怼兰斯洛特和高文,度过无聊的赶路时光。

    “呐,我看你跟格温娜关系很好啊。明明你认识她最晚,怎么做到的?看她对着兰斯洛特和高文时,那一脸小花痴模样也不像是喜欢你这种类型的呀?你不是想要往上爬吗?我好心劝你一句,搞定格温娜就是最佳的捷径啊。你仔细想想,老国王没有继承王国的儿子孙子,只有她这一个孙女。你要是能娶了她,那就直接走到人生巅峰了呀。你要是不赶紧行动,被那两个小白脸抢先就等着哭吧。”

    “你就少操这些心吧。你跟她的关系不是也很好吗?也没见你追求她。我看她对你可比对那两位骑士要好。”

    “哈?我倒是想。可你看看我的身体。不对,你是说格温娜那家伙是个……。咦~~~果然王子公主都是变态啊。居然对我这么娇小的身体有非分之想。”

    不知是不是错觉,郑鸣好像听到了一声清脆的笑声,隔着厚厚的覆面头盔,也显得异常悦耳纤细。

    有一瞬间郑鸣忘记了身旁那具狰狞的铠甲里的是一个名为阿瑟的男人。它呆呆的看着那个牛头头盔,连手中木棍掉落马下被马蹄踩进土里都不曾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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