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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恍惚故乡

小说:前世的故乡作者:卫精字数:3289更新时间 : 2018-11-08 08:43:12
    穷死鬼飘然落到小山包的脚下,并不忙着进村,鬼鬼祟祟地左顾右盼着。

    恶鬼既然已群举进村,那可就不能再大大咧咧了。

    那些恶鬼,无论哪一位,只要能不碰面,最好不要碰面——与恶鬼相斗,没有多少便宜可占。

    发财要紧,但小命更要紧,你不珍爱自己的小命,谁会帮你珍爱?有了钱,却没有命去花钱,那是傻人百演不断的悲剧,至于鬼,即便是最穷的,也不会那么傻。

    穷死鬼掂着心中的天平,慎重地观望起来。

    小山包脚下正是村口,穷死鬼觉得站不如坐,便坐在路旁旧瓦厂的残墙上,悠晃着毛腿毛脚,紧盯着从村子里通往远处乡街的泥路。

    过不多时,从村里奔出来一条大公狗,凡胎肉眼看去,与寻常的狗毫无去别,但穷死鬼只看了一眼,酒发觉异乎寻常了。

    那只狗,浑身红通通的,虽不滴血,却像被剐掉了皮一般。

    公狗奔跑着,又放慢了脚步,摇着尾巴,显得很孤独,很忧郁,仿佛知道自己过不多久就要死去了一般,边走边悲哀地轻号着,仿佛在企盼着有谁能拯救它……

    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一条年轻健壮的公狗,总会有很多母狗围着打转、抛媚弄眼的,怎么会显得这样悲伤忧郁?

    穷死鬼吃了一惊,从残墙上无声无息地跳到泥地上,把原本大睁着的眼睛睁得更大了。

    哦,这是一条被剥皮鬼动过了手脚的公狗。

    原来,剥皮鬼进村之后,最先看到这条狗,显得乐不可支,便飞快地向狗奔过去。

    区区一条狗,算得了什么?剥皮鬼刹那间掠过公狗的背上方,公狗还没有特别的感觉,浑身的毛皮已被一丝不剩地剥光了。

    当然,狗的眼睛和人的眼睛都看不到这些,狗能够感觉到一丝疼痛,但并不明显,因为要过三天以后才会感觉到剧痛,浑身被刮之后的肉脂才会溃烂,然后化为浓血。

    “唉,救一条狗,能得几块钱?先前怎么没想到这点?没细谈这些?唉,鬼到老,学不了,以后得更加心细一些。”

    穷死鬼拍拍脑袋,向公狗飘去,双手张开,作出了抚摸的动作。

    “可怜的小狗狗呀,看在你比毛忠诚可爱的份上,看在你孤苦无助的份上,我就高抬贵手不。曾经的我,也是这么样的。再说,这地盘既然孟大老板要承包,孟大老板又对我另眼相看,我就得拿鬼钱财,为鬼分忧——大事小事都得管管。”

    公狗正绝望地漫步着,准备找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悄然死去,突地觉得一股凉风从尾部掠向头部,心头不祥的感觉刹那间消散了,又恢复到了昨夜子夜之前的良好状态。

    刹那间,公狗恢复了理智,也恢复了记忆,想到了主人,想到了与主人共同拥有的家,想到了那些每逢草长莺飞,就散发出一种特殊气味,对它频频暗送秋波的母狗。

    刹那间,公狗感觉到了生活的美妙,也感觉到了生命的无穷欢欣,转过身四下看看,欢吠几声,然后强悍有力地奔回了村子。

    穷死鬼看看自己轻轻抚摸过公狗的手掌,看看公狗活蹦乱跳、红通通的可怕印象不知不觉已消失了的身影,淡然笑了,喃喃自语:

    “免费!免费!我可没费多少力气,这次就免费吧!救狗一命,胜造七次糊涂!唉,发财虽然重要,但我不喜欢死气沉沉、话不说屁不响的村子——有鸡飞,有狗跳,有小孩子追逐笑闹,那才是我喜欢的村子!”

    看看自己的手掌,穷死鬼百思不得其解地想着:“我这穷死鬼,什么时候变成了包治百病的药鬼?”

    抚摸一下被剥皮鬼剥了皮的公狗,公狗就迅速康复了,这是穷死鬼始料不及的。

    穷死鬼抚摸公狗,只是想缓减它的痛苦,想不到创造了奇迹!

    在人间受够了穷罪,误打误撞烤吃了七仙女附体的七只蟑螂,到了阴间,竟成了妙手回春的鬼医,成了阴间出类拔萃的鬼之精华,穷死鬼毛长生越想越开心,忍不住拍掌大笑,连声自语:

    “值得!值得!做人不成功,做鬼成功,这是得失互补,也没羞辱祖宗十八代的在天之灵或地狱之灵。”

    正感慨万千,村子里又急匆匆走出了一对青年男女。

    男青年,英俊潇洒,却长着一个尖尖的鸡嘴,脸上的神情阴郁而痛苦,但眼睛里盛满倔强和愤懑。

    女青年,面目娇媚,脸上却长着一块生着一簇猪毛的黑斑,虽然竭力遮盖,在穷死鬼眼里仍是一目了然。

    男女青年明显已遭逢不幸,但彼此的手紧紧握着,似乎怕一松手,心爱的人就会化为云烟,随风而散。

    哦,这对男女青年,就是那夜在麻将堂子里,被穷死鬼略施小惩的那一对。

    他俩已悔过自新,苦口婆心劝告邻居、村民和老父老母,要他们离开这情况大为不妙的村子,去另谋生路,但亲人和邻居,都频频摇头,不但不同意,还觉得这对男女青年得了怪病,已疯了。

    父母亲人,听多了劝解,虽然半信半疑,但七老八十,谁愿愿安土重迁?无可奈何,两个青年只能先离开村子,再想方设法弄走父母了。

    看到这对青年相亲相爱的情景,穷死鬼羡慕不已,心一软,轻轻飘近,在男青年嘴上抹了一把,又对着女青年长着猪毛的黑斑呵了一口气。

    就在那一刹那,男女青年都发觉了对方的变化,惊喜得欢呼起来,手牵得更紧,脚步更加强健有力,目光里也增添了更多的自信——未来或许有很多艰难苦楚,但心中有爱,一定能度过难关的。

    “哦,亲爱的,你变了,更加美丽可爱了!”

    “亲爱的,你也变了,更加英俊潇洒了!”

    看到青年男女渐行渐远的背影,穷死鬼毛长生轻轻地擦拭了一下眼角。

    这样的柔情蜜意,在人间,穷死鬼从不曾领略过,在阴间,也从不曾感受过。

    穷死鬼想到了拔舌鬼,苦涩地笑了笑。

    拔舌鬼不拔弄舌头的时候,其实是很美的,老让穷死鬼心儿怦然大动。

    但是,美又怎样?动心了又能怎样?各在各的地狱,殊途难归,一份淡淡的甜蜜感,也转眼被风吹散了。

    人世有很多难言的苦楚,有很多不如意的事,阴冥,何尝不是这样?存在,无论哪一个世界的存在,都是一个苦乐参半的过程。

    毛长生自觉文化程度不高,但感悟力奇高,想想过去未来,一边感叹,一边走向村子中间。

    路旁左边是宽大的稻田,连连绵绵,稻谷快要成熟了,金黄的稻穗在晨风中起伏晃动,恍若黄金的波浪。

    而路旁左边,是一些栽秧果,在栽秧的那段日子结满红红的小果子,饿了或渴了的时候摘一把揉揉,再吹吹,放进口里嚼嚼,总有点淡淡的甜……

    毛长生在世的日子,家中断粮,无援无助,曾经就摘过很多栽秧果果腹——过路人一个个热嘲冷讽,但生死关头,也顾不得什么面子,只能装聋作哑,像饿牛吃草般狂吞了。

    栽秧果表皮有些甜汁,内里却是难嚼难消化的硬籽,吃饱一次,总会难受好多天,大便是总要耗费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大功告成。

    那些辛酸,那些苦楚,留下的记忆最深,可以说是铭心刻骨了。

    此时,前世的记忆,又隐隐拉开了帷幕。

    这一切,好熟悉,而这个村子,多像阳间的村子!

    穷死鬼有些迷糊,加快了步子,走了十多丈远,看到了第一户人家:破破烂烂的一栋土屋,半边盖着本地土窑烧制的瓦片,半边盖着风吹雨淋已变得漆黑的黄板,中间正屋有一道门,联通着两旁的屋子……

    多么熟悉,阳间的村子,刚进去也有这样一户人家!那家人也是这样,只有三间屋子,一间住人,一间关猪,中间那间人畜共享,人吃剩的菜饭,稍不留意,猪破门而出,就可以大饱口福了……

    那时是因为大环境不理想,家家都不富裕,而现在还穷困潦倒,十之八九是因为不会家庭规划,不够勤劳啊!

    穷死鬼感到一阵恍惚,觉得眼前所见,似曾相识,又略有不同,觉得多了些什么。

    多了些什么?多了两壁空心砖砌的围墙,多了两间空心砖砌的厢房,多了一道焊工粗劣的铁皮院门——懒散地敞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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