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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六章 最后的回忆

小说:萌妻天降:老公有话好好说作者:满目池莲字数:3892更新时间 : 2019-08-09 18:22:07
    靳司枭忙活了几天,无功而返,不免有些丧气。

    不过想想,他本来是为救周助而来,报周助的救命之恩,既然周助不需要他营救,貌似还过得很好,靳司枭也就不操心了。

    此计不通,另生一计。

    靳司枭拿出一个特殊联络信号的手表,在表的按钮上有规律地按了三下。

    ……

    魔都之中,宋君颐一席月白色的长衫,半躺在蓝洞之中一张藤椅上看一卷古卷。

    古卷用线装的宣纸装订而成,非常精美。

    宣纸上一个个毛笔书写的簪花小楷,柔美清丽,娴雅灵动,一如他对苏北的那颗最柔软也最干净的心。

    这本古卷便是宋君颐这几天亲自为苏北抄写的。

    和这古代画风十分不相符合的是,宋君颐身边的小藤椅上放着一个现代化的手表,而手表幽蓝色的频幕突然亮了起来,手表在藤椅上有规律地震了三下!

    “这么快,时间就到了吗?”宋君颐拿起手表,看了一眼,唇角逸出一抹苦笑。

    宋君颐身后那扇岩壁门被推开,苏北穿着一套纯白色的纱衣,袅袅婷婷走了出来。

    因为他们最近都在魔都游玩参观,魔都当中一切都是唐代的背景,正好宋君颐之前也为苏北做了很多古代的衣服,苏北为了营造气氛,实际上也是不想辜负宋君颐的这番心意,所以这几天都穿古装。

    宋君颐仰起脑袋,看着眼前的人。

    苏北的白发最近长了点,已及肩膀,她为了配衣服,还故意扎了个简单的古代发髻,簪上花钗。白中带紫的头发上光滑流动,美。乳梦幻。

    苏北看了宋君颐手中的书卷一眼,认出他的字迹,心中一时五味杂生。

    “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想到你的字越写越好了!”

    宋君颐眼波如水,温柔道:“因为这是你的兴趣爱好啊,我写字的时候,也会想着你写字时的心态意境,就好像我们心意相通,可以在一起一样!”

    苏北自然不愿意接这种话题,其实书法也并不是她的兴趣爱好。

    她是个急性子。

    小时候,她爷爷为了磨练她的性子,同时也是为了华国文化的传承,要求她练字。

    随着她爷爷的去世和苏浩德出事,她远赴m国,没有人监督,练字自然就懒了。

    现在她的书法勉强能糊弄那些完全不懂的新手菜鸟,但造诣上,已远不能和陪练的宋君颐相比。

    苏北叹道:“我现在写得远不如你好啦!”

    宋君颐将书卷翻开到一页,看着上面的字迹说:“我知道你这两天已经把这本书看完了,这一折当中有一句话,你有印象吗?”

    苏北看着宋君颐手指所指——原来宋君颐将那本书用簪花小楷抄写了出来,而他手指所指之处,正是书中《来世草》一折当中的一句话。

    此折中,一名名叫盈盈的黄鼠狼姑娘为了考验她的心上人——另一名叫做玉狼的黄鼠狼,盈盈姑娘提出让玉狼去阎浮屠取三块鬼血石,证明他的勇气,方能嫁给他。

    阎浮屠是地狱道和人间道的交汇处。

    地狱道中恶鬼盘踞于此,一切行人飞鸟走兽误入此地,绝无生还。

    阎浮屠附近方圆数里,荒芜人烟,一片死寂。

    地狱道中的狱鬼血落在地上,就化做鬼血石。

    玉郎去了,但是再没有回来。

    盈盈姑娘苦等一世,行将就木之际,来到书中主角所在之地——飘渺阁,乞求主角白姬帮她寻回玉郎。

    白姬带着书中另外两个主角,人类元曜和一只黑色的猫妖离奴,前往阎浮屠!

    在阎浮屠中,三位主角险些遇难。

    而宋君颐手中所指的那句话,是人类元曜面临死亡的时候,对书中女主白姬说的一句话。

    “那个,小生上次说想娶一个勤劳善良的姑娘,后来又想了想,觉得这个姑娘懒一点儿也没关系……小生勤快一点儿,应该可以照顾她……”

    苏北认为这是书中男主角向女主角的表白,因为女主角是一条很懒很懒的白龙妖,除了有客人来飘渺阁购买“欲望”和宰客的的时候,她会全力以赴,平时她啥也不干!

    书中涉及到男女感情的情节实际上非常非常少,几乎绝无仅有!

    宋君颐现在单独指出这句话来,显然别有深意!

    苏北一时不知道如何作答!

    宋君颐倒也不期待苏北的答话,他将拿着书卷的手垂下来,表情温柔又落寞:“我的心意也是如此!不管你喜欢做什么,又做成什么样,我都会跟着你去做,而且还要做得比你好!这样,就算你偶尔想起,哪怕这辈子只做少许几次,我也能陪你,给你一点指引,你就不会感到无趣和孤单寂寞啦!这是不是和这句话很像,这个姑娘懒一点也没关系,我勤快一点,就可以照顾她啦……”

    如此牵扯不清又温柔的话题,苏北完全无法做出任何回应!

    不是不知道宋君颐期待什么回应,而是她不能给!

    既然都是不能在一起,又何必再给他更多回忆?

    现在每一点美好的回忆,都会给他的将来增加悲伤!

    宋君颐仿佛已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苏北一直不说话,他也不在意。

    他从身旁的吧台柜子里拖出一把古筝来。“我记得古筝你也学过一阵子,这

    个我真的不会多少啦,时间有限!但我也练了一曲,正好这一折当中有一段女主角跳舞的片段,我奏一曲,你跳一支舞给我看,好不好?”

    苏北心里一抽!

    宋君颐说的是这一折开始的时候白姬醉酒乱舞,最后错把“来世草”给了盈盈姑娘。

    “来世草”是生长在三生石上的仙草,有了它,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前世、今生和来世。

    华国的人笃行鬼神,传说中,只要在三生石上刻下两个人的名字,来世这两个人就可以在一起。

    又是这样暧昧的话题,苏北心里觉得不妥。

    刚想说什么,宋君颐已经摆好古筝,盘腿而坐,温柔道:“不要拒绝我啦,我们相识十年,关系非比寻常,就跳一曲又有什么关系?你的心意我早就明白,不会误会什么的!”

    他的声音中带着淡淡的哀伤,好像对苏北完全不设防,话又说得如此通透,苏北已经无法拒绝!

    再拒绝就太伤人了!

    乐声起,是那首著名的《凤求凰》!

    宋君颐演奏得很好,也很投入!

    悠扬的曲子中带着浓浓的愁绪,仿佛宋君颐心中浓浓的感情,得不到宣泄,籍以此曲,表达出来。

    苏北学过芭蕾,虽然是半吊子,但是随便跳个舞,足够了!

    她踮起脚尖,闻歌而起。

    广袖翻飞,如云如雾。

    纤腰扭摆,款款深情!

    宋君颐弹着弹着,受到气氛的感染,泪如雨下。

    如此佳人美眷,如果时间能够停在这里多好!

    苏北跳着跳着,受到气氛的感染,也视线模糊。

    可惜她只有一个身体,一个灵魂。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两个不同的时空,她可以一分为二的话,她也愿意分出另一个完整的灵魂,就在这个魔都里,像中的人类元曜一样,守着宋君颐,陪他收集一个又一个因果,看一个又一个故事,终老一生。

    这个她和陪着靳司枭的那个她完全没有交集,完全不冲突……

    她在靳司枭面前都没有这样,她不曾为他歌一曲,不曾为他舞一次……

    实际上这是一种错误的行为,但苏北完全不想去想了。

    宋君颐一连将那首曲子弹了三次!

    苏北也跳了三次!

    三曲毕,宋君颐终于抬起头,将脸上的泪痕擦了。

    他道:“外面的天快黑了吧,走吧,我们去阎浮屠看看!”

    “阎浮屠?”苏北诧异,“连这个地方你都做了吗?”

    这几天,苏北除了在房间里看书,就是跟宋君颐去游览魔都。

    这个魔都真的被他做得非常

    宏伟,而且只要是中提到的地方,不管有多么艰难,也不管多么超乎人的想像,他都用各种技术做了出来。

    宋君颐站起来,十分爱惜地摸了摸蓝洞里的一草一木,因为这些都是他的心血。

    “因为这是你的心愿啊,只要是你想要的,我都会尽力!”

    苏北心里的感觉非常复杂,怎么看宋君颐今天晚上都好像有些不对劲。

    总体说来,《千妖百鬼》这本书千奇百怪,每一个故事都是唯美中带着淡淡的悲伤,可苏北觉得《来世草》这个故事在这本书中还是非常特别。

    因为这是讲一对痴情恋人情深缘浅,最后有情人不得相守的悲剧故事。

    盈盈姑娘苦等玉郎一世,直至死亡,她的魂魄也不肯散去。

    玉郎为了求得所爱,不顾艰难险阻,进入阎浮屠,最后阴差阳错,被一条蛇妖吞噬,化成狱鬼。

    成为狱鬼者,永远不可以走出阎浮屠!

    一旦离开那个地方,立即灰飞烟灭,连来世都没有!

    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什么前生来世啊,似乎特别能深入人心。

    再加上苏北和宋君颐的故事本身如此。

    他们这辈子已经错过了,苏北心里很有感触,虽然也有分出一个魂魄陪着宋君颐的想法,但那仅仅是一种美好的愿望而已!

    就算宋君颐的技术再厉害,但他到底有的是技术,不是法术,没有人可以实现这个!

    而且就算有来生,苏北也不愿意给他许下诺言,她的来生,也还是要约定给靳司枭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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