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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那娇悍的女孩(两章合并)

小说:初恋蜜婚作者:咸湿梅字数:5063更新时间 : 2018-03-28 23:17:37
    距离墨煜醒来已经过去两天了,天天在自家姐姐们和母上大人十全大补汤的滋润下,他的身体恢复速度,是肉眼可见的迅速。

    第一天还不能下床行走,第二天,就可以下床行走,动作没有什么大碍了。

    时间悄然已逝,即使是在流言蜚语中,一周一轮回,休息的时间还是按时到来了。

    上班族能够幸福地脱离自己的工作,好好地休息一番,稍作整顿。

    学生族们也能好好地放

    顾铃月没有出门,只是赤着白玉般的小脚,身穿白色长裙,打开卧室里的落地窗,远远地眺望。

    微风吹拂,街道处热闹非凡,一般都是全家出动,有大有小,有说有笑。

    难得的周末,怎么能不好好地享受一番天伦之乐呢?

    想想之前几个月以来,她也是和邓铭轩在一起,每次到周末了,都会出去外面的地方,好好地走走。

    即使是去逛超市,逛菜市场,都多了几分滋味。

    只是,自从邓铭轩在上周周日离开了之后,她的生活又恢复了之前一个人的模样。

    偶尔想自己做饭了,就一个人出去,最近的超市,随便买点其他的菜,回来下下面条,或者简单的菜。

    一个人,也吃不了多少东西,也是随便折腾几下就好了,要是不想自己做,那就更加容易解决了,无非就是点点外卖,或者出去外面吃。

    除了邓铭轩在家的时候,每一顿饭,都是满满的期待,都会有想不到的美味佳肴。

    只是,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他再一次从她的世界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是没有想过,去邓家问问邓浩然,问问邓伯父,为什么铭轩不回家了?

    是不喜欢她了?还是他从来都是抱着玩玩的心态,只是每当她想踏出那一步,去邓家之时,

    她的脑海里,都会想起邓铭轩在离开之时,写的小纸条:等我回来,邓铭轩!

    是吗,她一直都在等他回来,她相信他,无论公司里的人,怎么在被背后指指点点,她都努力地承受着。

    实在忍无可忍的时候,她就会小小地收拾一顿那些闲着没事干,就爱乱传话的人。

    她不是没有脾气,但她也不是没有脑子的人,她有她自己的骄傲和坚持。

    如果她整天都像一个竖起刺的刺猬,见到不喜欢的人,听到不喜欢的谈话就刺,就攻击别人,那她还是她吗?

    她还是一个原原本本属于自己,属于顾铃月的人吗?

    或者活在那种心态的她,是一个胆小鬼,是一个不相信自己,不相信她和邓铭轩之间感情的自己!

    顾铃月眼神迷离地看着窗外的人,窗外的物,内心还是感觉到安静,索然无味!

    总感觉,这个家里,少了熟悉的饭香味,少了那熟悉而又富有磁性,喊她起床的声音,就变得很安静,安静得不想一个家!

    正在她游离在这些思想下之时,手机的铃声从床头柜那边传过来:

    “都可以随便的,你说的我都愿意去,小火车摆动的旋律,都可以是真的,你说的我都会相信……”

    顾铃月后退一步,该不会是铭轩打电话回来给她了吧?

    如此想来,她走路都快了几步,一下子,就从落地窗那边走回来了。

    满脸欣喜和期待地拿起手机,手指一滑,看到,来电显示却是“墨煜”!

    唉,这几天以来,她一直忙碌于自己的生活里,都没有过多地留意小珊和墨煜学长两个人的发展怎么样了?

    勉强打起精神来,顾铃月接了电话,甜美的嗓音让人听不出任何的忧郁:

    “喂,墨煜学长,你怎么了?难得有空打电话给我!”

    墨煜轻笑着,道:“铃月,我就在你家,家门的咖啡厅。

    你可以出来,陪我喝一下咖啡吗?我有一件东西,想给回你!”

    顾铃月想了一下,还是爽快地点了头,生活不可能只在自己的世界里度过,身边的朋友也是十分重要的人!

    顾铃月爽快的声音,透过手机,传递给了墨煜:

    “好,你等我一下,我立马出去!”

    ……

    转角咖啡厅,角落靠窗的位置上,

    一个如画般的男子,坐在那里,悠然地,转头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

    顾铃月一身白色长裙,粉红色尖角高跟鞋,从门口走进,立马看到了那一抹靓丽的风采,往他的方向走去。

    俏丽的人,眼看就快要到达的时候,还没有到,招呼就到了:

    “墨煜学长,我来了,没有等很久吧!真是Sorry,”

    墨煜的嘴角轻扬,温柔一笑,眼睛里荡漾着柔和的光泽,“没有关系,是我来找了!”

    顾铃月坐了下来,墨煜自然地往外招手,让服务员来到他们的桌子。

    顾铃月还没有说出来,“我要一杯……”

    墨煜就已经开口了,“一杯卡布奇诺,四分甜,奶不要过多!”

    顾铃月粲然一笑,明眸皓齿,身边的人记得自己的喜好,总是一件十分幸福的事情!

    在服务生离开了之后,顾铃月双手自然地放在了桌面上,心情稍微好转地,问道:

    “墨煜学长,你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给我,我就在小珊面前,告你状了哦!”

    墨煜只是以为顾铃月是在开玩笑,并没有意识到,顾铃月一直认为他和林小珊关系发展得不错!

    “是这样的,我想给回这块手帕给你,这是十年前,我在巷子里晕倒时,你送给我的。

    前几天我收拾东西,看到了它,感觉很有意思,就想着,拿回来,给回你。

    虽然迟了十年,希望你不要嫌弃呢!”

    墨煜一边说着,一边就从旁边的袋子里,拿出一条保存得好好的白色手帕。

    手帕上没有多余的绣花,只是绣着一只可爱的小猫,还绣着“LXS”三个英文字母。

    顾铃月还是脑子里一头雾水,怎么回事,她十年前有见过墨煜学长吗?

    还送了手帕给他?奇怪了,她怎么一点影响都没有!

    十年前,她才只不过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而已嘛!

    揣着无数的疑问,她接过了手帕,认真一看,看到了手帕上的那几个英文字母“LXS”!

    奇怪了,怎么这手帕虽然不是她的,怎么看起来,总是有一种给她十分熟悉的感觉?

    这条手帕不是她的呀,为什么会有这种熟悉的感觉!

    小兔子,还有这三个英文字母,“LXS”!忽然之间,灵光一闪,顾铃月就想起来了:这明明就是小珊的手帕!

    那为什么墨煜学长会认为那个小女孩是她呢?如果是她救的话,肯定会有印象的。

    然而她对墨煜学长的第一次印象,是在大学开学之时,那才是她和他的一次见面呀!

    等一下,为什么十五岁时,林小珊第一次做的手帕会在墨煜学长的手上?

    难道林小珊和墨煜学长,那时候就已经见过面,接下不解之缘了?

    一肚子的疑问,让顾铃月的脑袋再一次,飞速地转动了起来,她的眼睛,如同星辰般,闪闪发光,煜煜生辉。

    “墨煜学长,这不是我的手帕,不过这块手帕之人,我非常地熟悉,所以我知道这块手帕是谁的!”

    顾铃月的眼睛一直亮晶晶地盯着墨煜的眼睛,嘴角含笑地说出这番话。

    然而她这话一出,却让墨煜的脸色一变,原本还是含着笑,嘴角上扬的弧度,一时之间,僵住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怎么可能呢!当年他明明记得,那个身穿红色棉袄,小脸粉嫩,明明才是十五岁女孩子,

    明明只是路过那条小巷子,无意中看到了晕倒的他,天不怕地不怕,地走进他这个晕倒之人,娇悍地叫醒他。

    “喂!一还不醒醒,天这么冷,你再睡下去,就会冻死在这里了!

    你这小可怜,该不会是没有钱吃饭,饿晕在这里了吧?”

    那时候逃跑出来的墨煜,已经是十六岁了,还是十分瘦弱,长年地生病,让他看起来比实际的年龄要小很多。

    自己任性跑出来,又没有下人跟在身边,又没有任何钱,再加上身体虚弱,他很快就感觉头晕目眩,晕倒在了这条无人的小巷子中。

    即使偶尔有一两个路人,路过这里,也只是冷冷地瞟了他几眼,也没有做什么,就冷漠地离开了这里。

    只有眼前这个身穿一身红的女孩子,看起来娇悍得很,小脸红彤彤的,眼睛水汪汪的,现在一脸认真地看着自己。

    只是那时候的墨煜,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他第一次感觉到了距离死神的距离,是那么地近。

    只是勉强地微张了口,他却连说一句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只留下,一片的沉默。

    “好吧,看在你那么弱的份上,作为这条街的老大,我就给你一份吃的!”

    十五岁的姑娘,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显得十分自豪,神气十足,只见她耸耸肩,把书包里的面包拿了出来,撕开了包装,递给墨煜吃。

    这是墨煜第一次吃不是来自法国厨师烘焙的面包,明明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面包,却没有想到让他感觉到那么地美味。

    几口几口,直到最后的狼吞虎咽,墨煜很快就把面包吃完了,只是嘴角还沾着一点点面包屑。

    那时候冬天的天空,夜幕降临得特别快。

    那娇悍的女孩,只是勉强能看到墨煜的脸,留意到他嘴角的面包屑,自然而然地把一块手帕,从书包里拿了出来。

    明明是很不客气,很没有礼貌的话,可是从她的嘴里说出来,带着一股娇柔,让墨煜的脸一红!

    “拿着,擦一下嘴,看你吃得,嘴角都是,丑死了!”

    墨煜赶紧地接住手帕,用力地在嘴上,擦干净了自己的嘴,甚至还用力过猛,把这没有血色的小嘴带上了一抹红色。

    “哈哈哈,你这孩子,挺有意思的!你有家人吗,要我帮你打电话给他们,让他们来接你吗!”

    那娇悍的女孩子,说话就像她的做事风格一样,雷厉风行得很,却霸气十足。

    看起来,特别得可爱,起码在墨煜眼里,是那么地可爱,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衣着太随便了,没有让这眼前的女孩,对他没有好的印象留下。

    只是认为他是一个没有家的流浪孩,或者和家人走失的小屁孩!

    墨煜舔了几下干渴的嘴唇,迟疑了一下,说道:

    “我有家人,你可以给手机给我打一个电话吗?我让她们来接我,好不好!”

    那娇悍的女孩子,耸耸肩,说道:“我也没有手机耶,我只是一个十五岁还寄人篱下的穷逼孩子!

    不过,我还有两块钱!够你打电话了,这都是我辛辛苦苦攒私房钱,攒下来的。

    今天你遇见我,算是捡了大运啦,本小姐,就赏给你啦!”

    明明十分地舍不得,林小珊还是把那钱,从书包的隔层里拿了出来,左看右看,看了好一会儿,才肯递给墨煜。

    那表情,可把墨煜逗着了,原本她还想说些什么的,可是突然之间,林小珊听到小镇传来的钟声“铛……铛铛……”

    她神色一变,转身就想走了,一边小跑,还一边嘀咕道:

    “死了,死了,忘记回去给那老巫婆煮晚饭了!”

    墨煜心急如焚,追在她身后,大喊着:“你叫什么名字呀,我好去谢谢你!”

    林小珊转过头来,粲然一笑,明眸皓齿,又如同初绽放的牡丹:

    “我叫顾……铃……月!记住啦,你一定要来找我呀!”

    说完转回身子,她就往远处跑去了,娇小的身影,红色的棉袄,跑得可快了!

    然而墨煜却傻傻地愣住了,那女孩,真美,他几乎可以听见他剧烈的心跳声:“噗通,噗通……”

    她……她是叫顾……铃……月,对吗?

    墨煜一直远远地看着林小珊的身影,消失在他的视野中,

    最后才肯低下头来,看着手中的两块钱和那块洁白的手帕,一边心里默默地想着!

    年少时不知道什么是动情,长大后,她的模样,她的一举一动,一眸一笑,都反复地在他的心里面回忆着,他才意识到,这就是动情。

    从一开始的相遇,或许这就是命运在冥冥之中的安排,巧妙得很,又意外得很。

    回忆到这里,已经结束,然而现在眼前的可人儿,却告诉他,他心里那个娇悍的女孩,不是叫顾铃月!

    那个女孩不是顾铃月,那她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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