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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芬莱城(四千字)

小说:盘龙之诸天问道作者:万山红尽字数:4858更新时间 : 2017-12-17 17:38:53
    虽然犹格穿越重生已经有六年之久,但在这个类中世纪的世界,在这个乡下小镇,从婴儿到幼童的六年。无论接触的人,还是经历的事情,都还比不上前世信息时代的一年,甚至一个月。

    别看他一手策划推动了闪金商会从弱到强,从犄角旮旯的乡镇企业,成为了王国的商业巨头,但他一直隐藏在父母身后,从未露面。

    所以哪怕犹格在内心以活了三十年,屡经沧桑的大叔自居,但其本质上还是那个21世纪的小青年,刚从象牙塔走出不久,步入社会的大学生。

    有着未来舍我其谁的憧憬,有着未经社会打磨的天真薄弱,更带着远离劳苦,追求享受的现代人的通病,难以抵挡来自身体的疼痛疲惫,发自内心的厌烦无聊的重复工作。

    从这方面看来,遭受疼痛容易放弃,重要的机械锻炼很难坚持的犹格,就像个意志薄弱,娇生惯养的温室花朵。

    但另一面,尝试冥想,开发念力,构思实验新技能,无论再怎么困难,无论失败多少次,让人焦虑灼心,却甘之若饴,从未抱怨放弃的犹格,又像一个拥有钢铁心志,百折不挠的不败勇士。

    这听上去好像矛盾非常,精神分裂似的,但人本身就是最为复杂的情感生物,不是程序编写的智能,设定好了,性格就永世不变。

    人会变,犹格也在成长,从娇弱的温室花朵向坚毅的不败勇士进发,只是还需要时间。

    因为犹格深知,厌恶懒惰无法支撑起自己的野望,只有疼痛和汗水才能让自己成为真正的强者。

    尤其立志拯救母亲的他,更知道自己没有任性的资本,所以才有了坚持四年的冥想,坚持三年之久的运动锻炼。

    元素亲和力,精神天赋出众,才能让两年内犹格魔法师职业等级迅速提升,作为扭转命运的主要战力,但战士不像魔法师,人不是天生强大的魔兽,就算犹格战士方面的资质再好,也不可能在身体还未长好的幼年时期突飞猛进。

    但身体是一切的基础,强大的肉体,能提高自保能力,再不济饱满的精力也会魔法修炼有所益处,所以不间断的锻炼不可或缺。

    原本犹格的想法是这样,也是这么做的。

    而现在,他稍微有了一点任性的资本,虽然不会放弃努力修行,单重心已经转移,因为相比进展缓慢,十五岁身体彻底长成之前,战力成型基本没有希望的战士,犹格有了攻守兼备潜力巨大的念力。

    至少在领悟法则攻击的圣域之前,念力对战士甚至法师都有着压倒性的优势。

    关键还是,有了念力,有了‘诸天问道’,犹格他相信自己会开发出更加优越的炼体方式。

    毕竟他是善于‘偷懒’的现代人,‘懒惰’是第一推动力,大概吧~~~

    ……

    于是时间就在犹格刻苦的开发念力、打熬身体中,流过了两月,度过了尚显温暖的秋天,进入了天寒地冻的冬季。

    到了芬莱城拍卖会开始的时间,也到了玉兰大陆各大魔法院校招生的深冬季。

    在这两月期间,有了异能水晶的照耀,犹格的精神力实质化进度已经达到了百分之七十,实力又有了质的飞跃。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他的实力增长,‘诸天问道’世界搜索的冷却期开始缩短,由之前的一个月变成现在的一星期,缩短了四倍。

    六次异界搜索,给犹格的识海星空增添了十七个光圈。

    有一个世界很和犹格心意,被选为下一个异界修行的目标。

    不过要等这一次芬莱城之旅结束。

    玉兰大陆魔兽山脉以西,分为神圣同盟和黑暗同盟,其中神圣同盟中为首的王国便是——芬莱王国!

    芬莱城,为‘芬莱王国’的王都。

    同时也是神圣联盟的‘圣都’,因为光明教廷的总部就在芬莱城的西城。

    整个芬莱城,主要被分为东城、西城两大部分。东城是由芬莱王国管理,而西城则是由光明教廷管理。正因为芬莱城既是王都又是圣都,所以芬莱城的繁华,就是在整个玉兰大陆上都是首屈一指的。

    芬莱城占地极为广阔,内部容纳的居民更是过百万,在整个玉兰大陆也是排名前五的超级大城。

    提前一天,傍晚时分,犹格一家和希尔曼等护卫所乘坐的马车就进入了芬莱城。

    入了内城,下了马车的一行人走在芬莱城的东城,准备先去拍卖会附近,找一家旅馆住下。

    “哇。”

    走在主街道‘香榭大道’上,那华灯璀璨的门店,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

    已经三岁的小林雷裹着厚厚的羽绒服,骑在霍格身上,看着人声鼎沸的街道,抓住父亲的下巴,摇来晃去,兴奋的不得了。他可没见过这么热闹的场景,没见过这么多的人聚在一起。

    被晃得别扭的霍格,满脸无奈,却又不忍阻止,只能有些恼怒的看着偷笑的琳娜犹格。

    ‘哈哈,霍格你就认了吧,实际上你才是最宠溺孩子的人。’

    犹格笑着看着一脸生气别扭的霍格,温暖在心中荡漾。

    在现代城市生活了二十多年的犹格还好,只是略有些新鲜,但一些很少走出乌山镇,阅历浅显的年轻护卫,表现的就有一些不堪了。

    精美昂贵的奢侈品,穿着性感不时从身边路过的贵妇少女,那修长的黑丝,洁白的大腿,幽深的山谷,让年轻的他们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放了。

    “这些贵族小姐夫人,难道就不知道冷吗?”

    紧张的同手同脚的西蒙,年轻的脸上满是羞红,说出了多数人的心声。

    就连六级高手希尔曼都穿着长衣长裤御寒,这些娇嫩的贵族小姐夫人是怎么做到在这如刀寒风中摇曳绽放的呢!

    走在最前方的犹格听到,不由会心一笑,前世他看日剧韩剧的时候也经常有这个疑问。

    于是回过头,一脸严肃的对着西蒙等人说道,“经科学研究人员发现,在同一气温下,女人实际感受到的温度要比男人感受到的低很多……”

    不就是女人更耐寒吗,少爷又在说一些听起来高大上的话了,众护卫内心cos。

    “好了,犹格别逗他们了,你们可以仔细看她们的短裙,红色花边是一个微型的魔法阵,会自动吸附天地元素,转化轻微的火系魔力,起到保温作用,这是我们商会今年冬天的主打产品,100金币(十万个五毛,折合50000人民币)一条。”

    “哦哦,厉害了,我们这一年的工资才能买一条。”

    众护卫先是一阵脸红,竟然被一个六岁孩子唬住了,接着听到价格又是虎躯一震,他们身为职业者已经算是高薪职业了,竟然需要攒一年,才能买得起一件衣服,让他们又骄傲又沮丧。

    “对了,花边是魔法阵,要是洗了损坏怎么办。”好奇宝宝西蒙又问道。

    “呵呵,不好意思,我们的产品从不考虑洗涤。”霍格一脸尴尬还没说话,犹格就一脸傲然的抢先回答。

    所有护卫都被瞬间击沉。

    对不起,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整个香榭大道由平整的青石板铺成,可容好几辆马车并行。在街道的两边就是酒店、服装店、兵器店、酒吧等各种营业性场所。同时‘香榭大道’的两边各有着一排整齐挺拔的松柏树。

    贵妇人、小姐一个个穿着闪金商会出品的最新潮服装,彼此谈笑着漫步在街道上。

    周围一些贵妇人们看到护卫他们一脸震惊,都彼此低声嗤笑了起来,而认出闪金商会那金闪闪的黄金龙瞳标志,大部分人都闭上嘴,反而一些原本保持仪态,穿着华贵的大贵族贵妇小姐,脸上开始爬上鄙夷,还时而指两下。

    很显然,就算闪金商会已经爬上了王国上层,但因为偏僻小镇出身,她们还是充满偏见。王都的贵族们对于乡下人天生就有一种优越感,就像前世首都人魔都人看不起外乡人一样。

    而身为大贵族的她们,不屑于鄙视普通乡下贵族,那会降低她们的格调,但面对最近两年突然窜起,踩着他们爬上王国上层的闪金商会,他们毫无贵族该有的仪态,毫不吝啬自己的鄙夷,只是这份姿态满是扭曲,因为充斥着羡慕嫉妒恨。

    “哼,没有教养。”霍格眉头一皱,对那些贵妇人们的指点谈笑很是不满。

    从小受到家族教育,而且四年来吃到不知多少白眼的霍格,仅仅一瞬间就让自己的不满隐忍在心底,朝着指指点点的贵妇们微微一笑。

    为了贵族的体面,她们也收起刻薄嘴脸,微笑回礼。

    表面上又恢复了一副和谐姿态。

    ‘呵呵,乡巴佬,暴发户。’刻意忽略巴鲁克家5000多年历史的贵妇人们,面上笑着,心下鄙夷。

    ‘呵呵,任你奸猾似鬼也要喝我儿子的洗脚水。’有些熟悉虚伪的霍格,看着贵妇人衣服上的金色郁金香标志,也微微一笑。

    ‘就喜欢你们这种讨厌我,还疯狂购买我们奢侈品的冤大头。’

    一年之前,闪金商会的目标是深耕低端市场,‘丰饶’‘磐石’‘刀锋’系列,深受平民,佣兵,赏金猎人的喜爱,这些中低端服饰,品牌对外统一为黑色刀盾标志的‘冒险者’。

    随着闪金商会推出的‘冒险者’战斗服风靡大陆,影响深远,很多佣兵闪金猎人,都开始以冒险者自称。

    但是当霍格正准备一鼓作气,接着名声进军高端市场的时候,犹格阻止了他,没有用天下闻名,但已经被大众定位的‘冒险者’,而是改头换面为优雅高贵的‘郁金香’,去进入高端市场,走进贵族衣橱。

    很多购买奢侈品的贵族老爷贵族妇人并不知道,她所买的豪奢衣物正是,自己最为鄙夷的泥腿子服饰‘冒险者’的姊妹品牌。

    悄无声息,金色郁金香就在芬莱王国处处绽放,还未等到商会的敌人厌恶者反映过来开始抵制,流行的趋势已经势不可挡。

    ……

    “犹格,芬莱城怎么样?我们神圣同盟当中芬莱城可是第一大城。”霍格跟犹格走在最前面,看到走过的一些强大的战士,和在乡下根本看不到的魔法师,感叹道。

    “犹格,在芬莱城当中法师是非常的常见,其中不乏中阶高阶法师,可惜除了没有进阶潜力的低阶老法师,没有人愿意受我们的雇佣。要不然我们就可以改进,短裙上的魔法阵了,也不至于只能穿一次。”

    犹格笑着先是点头再是摇头:“芬莱城是神圣同盟的政治中心、经济中心,也是艺术中心。”

    “干嘛要改进呢,这样一个冬天,还能多卖出几件。”

    “认真点,小犹格,我没开玩笑,我已经得知有竞争商会在花费巨资请中阶巅峰六级法师出手,研发更加持久耐磨的微型法阵了。”

    “父亲,我没开玩笑。”犹格一脸认真。

    “算了,这样也好,垄断让人嫉恨,而且没有实力,赚再多金钱,都只是肥羊一只,真正的地位难以获得。”霍格幽幽一叹道。

    几次诚恳拜访卢卡斯家族想要购买回屠戮战刀,加到接近百万金币都被拒绝的霍格,对此深有体会。

    卢卡斯家族虽然不比巴鲁克,但也是一个比较古老的家族,拥有着近一千年的历史。在整个芬莱王国当中虽然财富只能算一般,可是在贵族当中的影响力却非常的大。

    最重要的是……卢卡斯家族的族长是一个非常顽固地老家伙,而且极为喜欢收藏。龙血家族的传承之宝,可是第一位圣域龙血战士的贴身武器。毕竟意义非凡,到现在最起码价值四十多万金币。

    要不是最近龙血战士最近千年销声匿迹,恐怕价值还要翻倍。

    买卖不成,霍格自然只能将希望寄托在犹格,林雷身上。

    熙熙攘攘地香榭大道上,经常有一些豪华马车经过,霍格一家带着护卫在芬莱城主干道‘香榭大道’上逛了一圈就直接寻找了一个不好不坏的旅店居住了下来。

    当晚,旅店内。

    霍格琳娜,林雷犹格同住在一个房间当中,房间当中有两张大床,一进入房间,初次在外住宿的林雷,更加兴奋了。

    “犹格,早点休息,明天去参加拍卖会,后天还要去进行魔法测试。”

    霍格嘱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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