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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三章 虎牢

小说:有酒有剑有佳人作者:罗大王字数:6907更新时间 : 2018-06-19 23:27:45
    女人心最毒,却也最甜,最细,足以勾的男人神魂颠倒。

    女儿娇羞,美目伴泪痕相生的时候,即便再铁血的男儿也会露出柔情的一面。

    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男人,一定是一件十分可悲的事情。

    ……

    烈日当空的正午,风不吹,鸟不叫,牛羊不走动,空气十分干燥,仿佛有一点火星便能点燃一切。

    虎牢关是一座石头城,石头很多,被太阳晒得滚烫。

    铜墙铁壁一剑破,奈何还有虎牢关。

    两百年前,那个乱世纷争的年代,虎牢关是淳国边境上最为雄壮的城池之一,易守难攻,当初太祖破城时,死伤近十万人,几乎是用无数的尸体叠成小山才攻下此城。

    不过那毕竟只是过去。

    时间是这个世界上最无情的东西,他可以使绝世的英雄白首,也可以使无双的力士奄奄一息,自然也可以使曾经最难以攻克的城池变成一个柔弱的小姑娘。

    黎阳一统之后,这座雄壮的边关大城就变成了一座位于疆土中央的内城,开始时还是相安无事,可是后来,历经几场**,有逆贼占地称王,废了很大心血才剿灭之后,几经商讨,这座大城终究还是被拆掉了。

    不过,因为地理位置优越,是连接中州和江南的交通枢纽,这个地方不但没有衰落,反而随着天下太平而越发繁盛,周围的城池中,能够与之相比的,也只有开封城而已。

    但那高耸的城墙已经不在了,谁也没有想到,有一天,蛮族人的铁蹄可以祸及到这里。

    所唯一不变的只是虎牢关的名号。

    蛮族行军路线本会绕过这种大城,但是乌兰巴特尔随机应变,临时改变行军路线,七万人的大军血洗了两个镇子,找到了足够支撑一战的粮食,然后就浩浩荡荡的向着虎牢关进军。

    这种小城在凶悍的蛮军面前几乎可以说是不设防,一鼓作气,拿下整座城,也不过是眨眼间的事情。

    消息总是比人走得快。

    蛮族的大军还没有到,蛮族要来屠城的消息就已经传了过来,一时间,城里人心惶惶,逃难者越来越多。

    勇气这种东西,是会传染的,而恐惧也会。

    开始时,城中还有人喊着城在人在,要与蛮族决一死战的口号,可是后来,人们发现,城中的富人逐渐逃了个大半,这种声音就是慢慢小了下来。

    所有人都想着逃走。

    树挪死,人挪活。

    可是富人有钱,可以逃,到哪里都可以重新生活,而他们不可以,他们一旦逃了,就是流民,逃民,十之二三都会死在路上。

    这世道太乱,恶人太多。

    但也总好过留在这里被人屠城。

    大多数人还是都走了,开始时还只是偷偷地,现在大街上却到处都是背着大包小包,拖家带口的百姓。

    宋耀祖不能逃。

    虽然他也想逃,但是他却逃不了,他是一地知府,今日即便逃了,他日被抓到也是一个死字,而且还会留下千古骂名,他的后辈家人也要被人戳脊梁骨。

    所以走得时候,他只安排了家里的两个女儿,小儿子还有一众家眷走了。

    大儿子还留在他的身边。

    他觉得自己死在这里,总对得起头顶这乌纱帽,毕竟他不是武官,只是个嘴里会说子曰子曰的书生,读过四书五经,却没读过兵书。

    连纸上谈兵都做不到。

    他苦笑着摇了摇头,想把手中的圣人书卷扔了,可想了半天,却还是把书恭恭敬敬的放在了书箱里。

    “爹,我不想读书了。”

    听的这话,宋耀祖一怔,最无用处是书生,他从来没有过这种想法,可是这种想法此刻在他的脑中却是如此强烈。

    他转头看着在身后皱眉站着的儿子,半天无言,最后只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便是顺着台阶从那不到五丈高的城墙向下走去。

    他决意以身殉国,对得起黎阳栽培,对得起所得俸禄,对得起头顶乌沙,可是却对不起自己的大儿子宋光明。

    他本不该死的。

    可是他却是自己的儿子,逃难的时候,他说,家里有胞弟传承香火就已足够,父亲与国同在,做儿子的如果不能陪同,便是不孝,孩儿深得父亲教诲,读圣贤书无数,到头来,总不会还是个不孝的人。

    他想了想,觉得还颇有道理,便是同意了。

    今天的风特别大,像牛吼似的呼呼地叫着,刮得人们简直立不稳脚跟。

    宋光明只看着父亲走下城墙,却没有想到,他忽又转身疾步走了回来,把遗留在原地的书箱盖紧。

    宋光明一怔,他上次见父亲眼中如此炯炯有神,还是在父亲殿试高中的时候,他忍不住出声,说道:“父亲?”

    谁知宋耀祖却只是拥抱了他一下。

    用力的拍了拍他的后背,便是看着他的眼睛,极为认真的说道:“光明,记得当初你娘生你的时候,足足闹腾了一晚上,我也着急了一晚上,直至第二天早上,孩子的哭声从房间里传出来的时候,我看到有无限光明出自东方,我不信鬼神,但是那一刻,我真的觉得那是神启。”

    “那一刻,你就开始叫宋光明了。”

    “爹?”

    宋光明自然之道这个典故,自己这个无聊,读了一辈子书,且只会读书的父亲,曾无数次的把这件事跟他说,他的耳朵都快磨破了。

    只是他不明白,他父亲为何会在这个时候再说起这件事情。

    “光明,你知道人和野兽的区别是什么吗?”

    没等宋光明说话,宋耀祖就继续说道:“人开灵智,野兽未开,而灵智,教化,这种东西圣人都写在了书上,即便蛮族来上千百次,我们死上千百次,这些东西都会始终存续下去。”

    “爹,我知道了。”

    宋光明从宋耀祖手上接过书箱,低下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知子莫若父。

    宋光明心里想什么,他自己还不清楚,宋耀祖就已经看出来了,他的神色极为认真,说道:“蛮族,终究会被打出去,他们从我们这里拿走了什么,我们最终都会一件一件的拿回来。”

    “说得好,只是,为什么还不走。”

    听的这话,和耳边不断拍掌赞叹的声音,宋耀祖转过身,看着身前的这一男一女,眼中没有丝毫的异状,人一旦有死志,有时候其他的事情就都不在乎了。

    但是看得这一男一女,男的俊俏,女的美丽,他还是颇为好奇,不知对方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找上他。

    “老爷,我拦不住他们。”

    一旁的小厮面露难色。

    宋耀祖却是摆了摆手,示意他没事,他看着李文硕,相比于那个美丽的女子,这个男子更令他在意,他的眼中闪动着精光,摄人心魂。

    他支手行礼,说道:“二位是谁,这个时候,为何还不逃走,你们可不像那无力逃荒的样子。”

    李文硕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看着宋耀祖的眼睛,说道:“宋耀祖,景德年间的榜眼,原本在京中受多人赏识,前途无量,可是不会审时度势,最终被排挤到这远离京城的地方,我说的没错吧。”

    听的这话,宋光明立刻握紧了拳头,上前几步,虽说之前那样,但是父亲却是他此生最为敬重的人,虽然年轻,但也正因为年轻,他无比的正直。

    决不允许任何人说他父亲一句不是。

    可是宋耀祖却伸手拦住了他,只平静的点了点头,看着李文硕的眼睛,说道:“一字不差。”

    “城中还有多少人没走。”

    “今日又有三百人出城,到了晚间,还会更多,但是等蛮族到了,估计城中人口最少还会剩下三分之一,约五万人左右。”

    听的这话,李文硕点了点头,说道:“你倒是清楚,看来也不是太过昏庸,城中守军还有几人,能战者几何?”

    “你究竟是谁?”

    “南山李文硕。”

    宋耀祖沉默低头,久久无声,最后他却抬起头,眼中的光无比明亮,他如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一般,仿佛从绝境中找到了希望。

    他虽是读书人。

    但他也听过李文硕,这个江湖武人中的传奇,年纪轻轻,与圣上结交,封侯得爵,如果这还不算什么,前线纷争刚起,他便提剑前往边疆。

    传说,死在他剑下的蛮子已经不下万人。

    他是黎阳的剑仙。

    宋耀祖很激动,宋光明比他更激动,毕竟死志是死志,如果能活着,又有谁愿意去死呢?

    他开始仔细考虑李文硕问的问题,他都很清楚,可是越清楚,他的心就变得越加沉重,刚刚热起来的心头仿佛被浇上了一盆凉水。

    他深吸了一口气,说道:“城中还有六百守城军,都是能战的带甲之士,只是,凭借六百人真的能挡住蛮族七万大军吗?”

    他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李文硕,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身上。

    虽然他自己也知道那希望有多低。

    “除非那六百人都是天神下凡,不然的话,六千人也没有半点儿机会,集结守军,这个时候,需要你发挥一下一地知府的职责了?。”

    李文硕手里提着剑,大风把他额前的一缕碎发吹乱,在半空中飘扬,他并没有直接去看宋耀祖,只是转身对着城外看去。

    那里天地间一片苍茫,只剩下群山和从峡谷中延伸出来的一条道路。

    风霜何事偏伤物,天地无情亦爱人。

    宋耀祖知道那峡谷,夏日虽然炎热,只在城墙上站这一会儿,他就已经有些受不了,但是那峡谷里面流淌着溪水,山壁上开着各色的小花长着别地没有的珍稀药材,始终四季如春。

    怎么也看不出,那里随时都会涌出要人命的七万蛮族骑兵。

    宋耀祖看着李文硕,怎么也看不透眼前这个年纪只有他一半的年轻人,对方是盖世的侠客,传闻中飞天遁地的剑仙,可是即便他再不懂武功,也知道,人力终有穷尽,再如何也挡不下数万骑兵。

    可李文硕却不这么想。

    在他最初听李青山说武道各境的时候,就听说破军高手纵横战场,千军万马亦不可敌,这或许有些夸大,但是如果敌人中都只是初境的普通武人,他自信一个人就可以守下虎牢关。

    普通的破军境界或许不行,但他可以。

    他已经位列这世上最顶尖的几个人之中。

    只可惜,现在敌人中不仅强手如林,高手无数,单他感受到了的,可以“以一敌万”的强者就不下三人,更不用说,其中还有一个他出全力也未必能胜的乌兰巴特尔。

    但,不试一试又怎么知道呢?

    李文硕坐在城墙之上,碎牙平铺在身侧,静静地在那里看着这方天地,一句话也不说,明日蛮族就要来此,宋耀祖和宋光明此时都已经跑去忙活城防的事情了。

    不仅仅是六百士卒,城中还有起码几千青壮,此时以强力手段,强行收缴城中帮派平日里收缴的那些兵器,或许还有着一分机会。

    罗九衣看着李文硕的侧脸,忍不住伸出手轻捋他额前的那一缕逃逸出来的头发,李文硕或许是个武痴,但绝不是一个喜好杀戮的人。

    这点她很清楚。

    可是这一阵子,她跟着李文硕四处杀人,她几乎没有怎么动过手,动手的都是李文硕,他杀人的时候连眼都不眨,利剑砍下去就像是在砍路旁的野草。

    他不得不杀人。

    她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他希望她干干净净的,双手不要沾上一点儿血腥,虽然她自己并不如何在乎这个世上除了他之外的其他人是死是活。

    但她又何尝不希望李文硕开开心心的?

    当初他爱上李文硕,就是因为李文硕冲着她时,那发自内心的笑,那笑容足让她沉陷。

    “当初我问过我师父,云是什么,他老人家说是水气,云之上是终日的寒冬,再之上是一片漆黑的死域,连太阳,也只是一个巨大的火球。”

    这是罗九衣第一次听说这话,她从没想过这些事情,虽然震惊,不解,但她对上官羽那样的人说的话总是相信的,也知道李文硕并不是想说这个。

    李文硕对着天空伸出了手掌,有炽烈的光穿过剑域,透过指缝落在他的脸上,暖暖的,微微有些燥热。

    忽然间,他五指虚握,像是想把这光和热抓在手中。

    他的手中仍旧空空如也。

    可罗九衣却感觉到一股绝世的锋锐从天而降,似乎那修长的手指中握着最锋利的剑,斩天杀地,威临世间,四方皆动,无物不断。

    握剑的人以手指天,平静的说道:“我想当我飞起的时候,这天,再也遮不住我眼,这世间,再也无人能挡我路,当我拔剑的时候,一切疑窦,四海仇敌,皆烟消云散。”

    他的手真真切切的握住剑柄。

    【《有酒有剑有佳人》】之 第五百一十三章 虎牢是不是有一种激昂的感觉在澎湃

    作者【罗大王】没日没夜精心构思的经典优秀作品 【魁星阁】的这一本【《有酒有剑有佳人》】之 第五百一十三章 虎牢是给力网友自发转载作品

    《有酒有剑有佳人》之 第五百一十三章 虎牢书看到这儿了佩服不佩服咱们的作者罗大王当然了最优秀的应该是您才对

    其实我就是想问问这本还有资格入您的法眼吗《有酒有剑有佳人》之 第五百一十三章 虎牢要是还不错的话可一定不要吝啬您的正版支持啊!

    下一章预览:...锐的剑,他会亲手折断。 这个他曾经的朋友,他会亲手杀死。 远处山崖间,那黑色的身影,扭曲,然后突兀的消失。 只可惜,蛮族大军副帅刘镇国,刚刚重归族群,希望带着从中原学来的学问,带领大军,一展抱负的时候,却连自己的敌人都没见到,便是被那从天而降的一剑斩成了一地碎肉。 李文硕并不知道死在那一剑下的人是谁,也没兴趣知道,毕竟,死在这一剑之下的人已经太多。 早在来虎牢关之前他就来到了这里,找到了这峡谷的眼,今日又在蛮族动身之前来到这里,趁蛮族大军足够的人数进入峡谷,便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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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提要    女人心最毒,却也最甜,最细,足以勾的男人神魂颠倒。

    女儿娇羞,美目伴泪痕相生的时候,即便再铁血的男儿也会露出柔情的一面。

    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男人,一定是一件十分可悲的事情。

    ……

    烈日当空的正午,风不吹,鸟不叫,牛羊不走动,空气十分干燥,仿佛有一点火星便能点燃一切。

    虎牢关是一座石头城,石头很多,被太阳晒得滚烫。

    铜墙铁壁一剑破,奈何还有虎牢关。

    两百年前,那个乱世纷争的年代,虎牢关是淳国边境上最为雄壮的城池之一,易守难攻,当初太祖破城时,死伤近十万人,几乎是用无数的尸体叠成小山才攻下此城。

    不过那毕竟只是过去。

    时间是这个世界上最无情的东西,他可以使绝世的英雄白首,也可以使无双的力士奄奄一息,自然也可以使曾经最难以攻克的城池变成一个柔弱的小姑娘。

    黎阳一统之后,这座雄壮的边关大城就变成了一座位于疆土中央的内城,开始时还是相安无事,可是后来,历经几场**,有逆贼占地称王,废了很大心血才剿灭之后,几经商讨,这座大城终究还是被拆掉了。

    不过,因为地理位置优越,是连接中州和江南的交通枢纽,这个地方不但没有衰落,反而随着天下太平而越发繁盛,周围的城池中,能够与之相比的,也只有开封城而已。

    但那高耸的城墙已经不在了,谁也没有想到,有一天,蛮族人的铁蹄可以祸及到这里。

    所唯一不变的只是虎牢关的名号。

    蛮族行军路线本会绕过这种大城,但是乌兰巴特尔随机应变,临时改变行军路线,七万人的大军血洗了两个镇子,找到了足够支撑一战的粮食,然后就浩浩荡荡的向着虎牢关进军。

    这种小城在凶悍的蛮军面前几乎可以说是不设防,一鼓作气,拿下整座城,也不过是眨眼间的事情。

    消息总是比人走得快。

    蛮族的大军还没有到,蛮族要来屠城的消息就已经传了过来,一时间,城里人心惶惶,逃难者越来越多。

    勇气这种东西,是会传染的,而恐惧也会。

    开始时,城中还有人喊着城在人在,要与蛮族决一死战的口号,可是后来,人们发现,城中的富人逐渐逃了个大半,这种声音就是慢慢小了下来。

    所有人都想着逃走。

    树挪死,人挪活。

    可是富人有钱,可以逃,到哪里都可以重新生活,而他们不可以,他们一旦逃了,就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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