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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战利品

小说:邪恶纪元作者:开坑字数:2801更新时间 : 2017-11-09 19:47:46
    “该死的蠢货,都说了让你抓活的、抓活的,这里这么多死狼人还不够你吃的么?”杨戈手里捏着一枚镶嵌着红宝石的十字剑纹章,咒骂着挨个检查那些血肉模糊的狼人,希冀找出一两头还没死透的狼人,问一问老康纳的下落。

    “乌拉,乌拉……”

    杨戈转头瞅那头伏在狼人身上大啃的蠢货,恼怒的挥手,“说一百遍了,老子不吃!”

    来福的大眼睛里浮现出遗憾之色,似乎在对杨戈说:“你真没品味,这种美食都不吃……”

    “妈的智障!”

    杨戈气得想冲上去踹它一脚,走了两步又觉得自己跟一头蠢货食尸鬼较劲也太脑残了,就使劲儿摇了摇头,把自己脑子里的古怪想法清空。

    他觉得自己越来越不正常了,收一头食尸鬼做小弟也就算了,现在竟然还和这头食尸鬼有了这么古怪的默契……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比划的是什么意思,那货能看懂,那货面瘫似的表情,他竟然也奇迹般的能看懂。

    他莫名的打了个寒颤,不再去看那个蠢货,改为看着一地的狼人尸体发愁。

    一头活的都没有,全都死得透透的。

    刚才那种情况,他不可能留手,也没办法留手,只能往死了打,现在好了,想找一头活的狼人都找不到。

    愁了好一会儿,他终于轻叹了一口气,摩挲着手里的十字剑纹章自言自语道:“算了,找不到就找不到吧,反正这些德库拉家族的狼人能出现在这里,就说明城堡离这里不远了。”

    放弃了找一头狼人审问的想法,杨戈一下子就来了精神。

    打完怪物该做什么?

    当然是摸尸体啊!

    虽然狼人是出了名的穷鬼,一变身就爆衣,能剩下一条皮裤就不错了,但一头狼人仍然价值不菲。

    头颅提回工会,能领取赏金,勋爵级的狼人头颅,一颗价值五十金币,而一枚金币的购买力,基本上等同于阳光时代的一万美金。

    狼人的心脏和血液在营地黑市上也是紧俏货,特别是入爵级的狼人心脏和血液,几乎是供不应求,一副保存完善的狼人心脏+半加仑鲜血,价格比同等级的头颅还要高!

    以前黑市内流传着营地某些上位者迷信食用狼人的心脏和血液能带来超凡能力的说法,杨戈一直认为这是扯淡。即便狼人和人类从基因上就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生物,他仍不相信有人能重口味到拿狼人的心脏和血液涮火锅。

    现在,他更认为这个理由是放屁。

    根据发生在他自己身上的诡异变化,以及老强森上次说过营地内有人在研究黑暗生物的血脉力量和他当时的古怪表情,杨戈推测,营地内一定有人在研究狼人的血脉力量。

    狼人发展族群的方式和吸血鬼很相似,也是通过伤口感染,但和吸血鬼初拥不同的是,吸血鬼初拥的成功率无限接近于100%,哪怕是杨戈这样的,也不能说的上是失败,而狼人感染成功率则很低,至少杨戈很少听到有哪个猎魔人在和狼人的战斗中,因为被狼人咬伤、抓伤而转化成狼人。

    据猎魔人工会的研究显示,狼人转化人类的几率,和每个人的基因有很大关系。据说在阳光时代之前的十几个世纪中,有大部分狼人混入了人类中繁衍后代,以至于现在有一小撮人类,身体内就含有极少数的狼人基因,他们现在与其说是通过伤口感染发展族群,不如说是在通过伤口感染,激发人体内的狼人基因。

    所以杨戈觉得,黑市上那些收购狼人心脏和血液的人,私下研究狼人血脉力量的可能性很大,因为狼人基因既然能隐藏在人类体内,那么就说明狼人的血脉力量是能和人类基因共存,他就没过听说有人收购吸血鬼心脏和鲜血的。

    兴致勃勃的砍下所有狼人的头颅,再挖出它们的心脏,硬挤出三头狼人还没凝固的鲜血后,杨戈非常遗憾的停手了。

    “可惜,没那么多容器,不然把所有狼人的鲜血都收集起来,回营地肯定立刻就能变成富翁。”

    他叹着气,把所有狼人的尸体扔到来福面前,任它大快朵颐,自己清洗了双手,回到篝火旁,拔出战术匕首从篝火上烤得直流油的野猪身上割下一条大腿,再从背包里取出一小包调料,一瓶还没坏掉的红酒,切下野猪腿上的肉,粘上调料,一块一块的喂到嘴里。

    在这潮湿寂静的森林里,还能一口肉、一口酒,杨戈特别满足。

    天快黑了,杨戈决定就在这里扎营,休息好了,晚上再去找那座德库拉古堡。

    “嗯,今晚找到德库拉古堡后,看能不能干掉两个哨兵,抓两个活的回来……”

    “德库拉古堡的情况没摸清楚之前,绝不能打草惊蛇,机会只有一次,就算是死,也要多拉两个垫背的再死,杨戈,冷静、你一定要冷静……”

    杨戈吃着野猪肉,在心里不断的告诫自己。

    他此行的目的很明确,第一是寻找老康纳的下落,如果老康纳真的落到了德库拉的手中,就优先解救老康纳,假如老康纳已经转化成了吸血鬼,那就杀掉他。

    如果老康纳没有落到德库拉的手里,那他的目的就是击杀他所能看到的每一个德库拉家族的黑暗生物。

    血债,要用血来偿还……

    他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十四年!

    夜幕降临,火光在杨戈那张冷硬的脸上跳动着。

    他仍然在进食,一口一口的细嚼慢咽,他知道,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很可能是他最后的一顿晚餐。

    来福大快朵颐的咀嚼声一直没停下,杨戈看了一眼,堆积如山的狼人尸体已经少了一半,可那货仍抱着一头狼人大啃,感觉它的胃就像是一个无底洞,永远吃不饱。

    借着火光,他还看到来福大腿上之前被那些狼人扯掉的肉已经长回来了,甚至还长出了一些骨甲。

    他估计,这个家伙吃完这十头狼人,离进阶子爵级应该不远了。

    它才是这一战收获最多的那个。

    “吃吧,尽情的吃,过了今夜,你可能就没机会吃了!”他停下咀嚼,轻笑着朝来福说。

    来福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停直大啃,一脸血的朝杨戈“乌拉”了一声,似乎是在问他说什么。

    杨戈指了指那些狼人的尸体,示意它全部吃完。

    来福立刻又兴奋的扑到了那些尸体上继续大啃。

    从这家伙下午一直坚持让他先吃的行为中,杨戈已经弄明白了这货为什么会臣服他……他打败了它,不知道是按照食尸鬼的生存法则,还是按照它统治小弟的规矩,反正这货把他当成了王。

    就像是狼群的青年狼挑战狼王一样,成功者成为新的狼王统治狼群,而失败者要么接受狼王的统治,要么离开狼群孤独的流浪。

    杨戈昨天没给他孤独流浪的机会,所以它奉杨戈为王,打到猎物,也坚持让杨戈吃第一口。

    杨戈能肯定,一旦这家伙进阶子爵级,立刻就会挑战他,而他若战败,想来也只有被它吃掉这一个下场。

    只是很显然,杨戈不会给它进阶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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