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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糟心事(二更)

小说:路人甲日常作者:圈地养膘字数:2467更新时间 : 2017-12-30 20:11:55
    消息有误,导致一见面就被人打脸的岳百优看着面前蒙着脸的苏苏,恶毒的想着:见不得光的贱人,不过是个丫鬟出身,你狂什么?

    心里则恨死了向她传消息的那个傻大兵,屁事做不好,还敢肖想她,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那德行。

    却原来,当日一同上京的军士回到哈密后就有人过来找岳百优献殷勤。只那人也不过是听随着洪笙下聘的同袍说可一些,比如洪笙的聘礼置办的如何如何,原来他媳妇是伯府丫鬟如何如何。

    这一耳朵两耳朵的加上脑补,就是岳百优知道的消息。她只道洪笙可能是为了攀附伯府,这才不得不娶一个丫鬟进门。

    而既然是出了府的丫鬟,想来年纪也不小了,这才有一声不怀好意的“姐姐”之称。

    洪笙这时也给苏苏介绍道:“这位是岳姑娘,她大哥是我刚来西北时的同袍。”说到这,洪笙停下,而那位岳姑娘则眼眶变红,眼泪说掉就掉了下来。

    苏苏一边感叹这位姑娘的演技太浮夸,一边想,想必洪笙那位同袍应该是战死沙场了。

    至于为什么会在洪笙家里,苏苏都能想出接下来的狗血剧情。无非就是父母双亡,和哥哥相依为命。

    如今哥哥也没了,只得将她托付给洪笙。然后日久生情啥的……呵呵,都特么是套路,千万别指望着自己同情她。

    同情一个惦记着自己老公的女人,然后引狼入室,那不是缺心眼,那是傻啊!

    所以苏苏就这么淡定的看着这位留着泪还没把浓妆哭花了的岳姑娘重新与她见了礼,道:“百优拜见嫂嫂!”

    呵呵,百忧(没错),确实是个忧伤的故事。不过,丫的挺能屈能伸啊。

    苏苏笑着伸了伸手,虚扶了一把,“姑娘多礼了。”论风范,装相,那一百个岳百优也不是一个苏苏的对手。

    苏苏即便脸上蒙着轻纱,那优雅高贵的气质就已经从举手投足间展现出来。

    岳百优:完败。

    在门口耽搁了一会儿,苏苏看着洪笙,道:“夫君,这都快吃午饭了,还是赶紧进门安顿吧!”苏苏也没兴趣给人当猴看。

    洪笙见苏苏在人前对他言听计从,事事以他为主的样子,仿佛刚才那一幕是大家的幻觉一样,就觉得好笑又有点蛋疼,估计晚上又得半夜爬床了。

    面上却一本正经的道:“回家!”说完打头走在前面,苏苏和她错了半个身子,小媳妇样的跟着。

    进门路过那些下人,皆弯腰福礼或是单膝跪地,声称:“拜见大爷、奶奶!”

    洪笙挥了挥手,苏苏柔声道:“起来吧,等安顿好在一一见过吧!”

    洪笙买的这宅子还是才建了二三年的新居,只原主人的商队在路上被劫了,损失了大笔货物钱财不说,还死了好些伙计,光赔偿金就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为了上下打点,不得不抛售在哈密的产业,至少能换的一些现银,也许还能东山再起。

    这座宅子做价一千两,知道是兵老爷要买,又便宜了二百两。因为宅子里的家具摆设都是好木料,也新的很,洪笙便又掏了一千两银子,把家具什么的也买下来了。

    说来,家具倒比宅子还贵。只洪笙怕苏苏不喜,嫌弃是人家用过的,就叫人都收到了库房里,便是苏苏不用,以后拿出去卖了,也能赚一笔差价。

    这座宅子真心不错,是五进的四合院,第一进院是垂花门之前由倒座房所居的窄院,第二进院是对外使用的厅房和东西厢房,之后再设一道垂花门,在厅房和这道垂花门之间形成第三进院,垂花门之后为正房和厢房所在的第四进院,是主院。后面还有后罩房,就是第五进院。

    在第五进院子的东侧和西侧还各有一排房子,作为厨房和仆人住宅。

    内宅的院落中有正南北十字形的甬道。外院的庭院里种了栆树、石榴树,正房前面则是两个小花坛,种着牡丹花,如今开的正盛,苏苏认出几种名贵品种。

    在四进和五进中间,还有一个小花园,玫瑰、芍药、海棠、紫藤、石榴、鸢尾等花卉争奇斗艳,引来蝴蝶蜜蜂嬉戏追逐。

    洪笙并没有急着安顿,而是带着苏苏在家里转了一圈,正房后面还有一座小竹楼,原是先前的房主给女儿准备的绣楼。

    精巧的两层竹楼,不仅能对着小花园,站在两楼的阳台上,还能将整座宅子尽收眼底。

    苏苏对这座宅子很是满意,屋里添些家具就能住,而且还随自己的心意摆弄。

    只她的好心情,也就到这了,只因为眼前的事太糟心了,没有经过男女主子的同意,那座竹楼居然有了主人,就是那位岳百优姑娘。

    见过脸大的,没见过这般不要脸的,不说苏苏此时的心情,便是洪笙脸色也不太好。

    他和那位同袍也就是岳百优的哥哥说来并不是太熟悉,先前不过是同一个百户所的兵丁罢了。

    只他升了总旗时,那位同袍被分到了他旗下。这还没等太熟悉呢,就上了战场,然后那位同袍就牺牲了。

    那人也不是一下子就死了,而是受了重伤,当时也不是就他一个在身边,受托付的自然不只洪笙自己。

    只洪笙到底是上官,从战场下来又从总旗升了百户,大家似乎都默认由他多照顾点,洪笙又有一份江湖侠义心肠,便没有拒绝。

    只当时岳百优都十六了,也不小了,洪笙就想着干脆将她认为义妹,好好给她找个婆家,多陪送点嫁妆,也算对得起和那同袍一同杀过敌的情义了。

    谁知道这姑娘听说哥哥没了就厥过去了,醒了也不吃不喝,洪笙没法子,只能把人从他们家那破屋子里接到自己宅子里,又叫家里的老妈妈照看着,等她接受了现实在说别的。

    之后就是姑娘倒是接受了哥哥战死沙场的事实了,但并没有接受洪笙认她为妹妹的好意,只说她有哥哥,不认别的哥哥啥的(呵呵),洪笙一见人家姑娘这么伤怀,他不提就是了,心里把他当成妹妹也一样的。

    有姑娘在家里住着,洪笙为了避嫌,也就不怎么回家了,而且那时候他满心满意都是往上拼,挣一个配得上苏苏的身份,哪里会注意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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