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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盗贼

小说:我能打印传送门作者:一剑霜字数:2549更新时间 : 2017-11-04 21:04:36
    经过几天的计算,“生命之源”每天能产出约五十毫升“生命之水”,让柯明德的修炼速度提高了一倍。

    他每天早晨起床后,先跑到城里吃上一顿大鱼大肉,来回花一个小时,上午练习剑术、枪术、射术,中午在军营用餐,读一会储存在打印机中的书籍,权作休息身体,一小时后服用“生命之水”,修行引导术。

    由于天黑之后只能用油灯照明,光芒又暗,花费又高,白天的每一秒都是珍贵的,晚餐后继续“读书”,睡前修习冥想法,雷打不动。

    在能量摄入跟得上之后,柯明德进步飞快,在地球时他还常有胃病,现如今已不药自愈,身高体重也有增长,在甜水镇定做的两身衣服已经不太合身。

    又到了每五日一次的操练,柯明德骑着一匹棕色的公马,与另一名骑兵对练,两人身穿皮甲,手执木枪,枪头裹着一团白布。

    柯明德一夹马腹,棕马撒蹄而去,柯明德左手扯住缰绳,右手持枪,与那名骑兵对向冲锋,马儿不惊不避,马头交错,柯明德腰一拧,躲过骑枪,右手长枪探出,可惜被骑兵躲过;对方一刺不中,横枪拍来,被柯明德用枪格住,只是一瞬,两匹马已经相距甚远。

    勒住缰绳,速度降下来,转过头,又是一波冲锋。

    ……

    “牛顿,你才练了多久,都已经赶上我了!”把马交给马夫,骑兵对柯明德说。

    “还有许多要学的,我听说有些老兵能在冲锋时用双手持兵器,仅用腿就能控制好马,我还差得远。”

    实际上,柯明德早已胜过这名骑兵,只是都是同僚,有些手段不好施展,把他打下马来不但面子上不好看,还容易受伤,精明如他,自然不会做这样的事。

    “咚!咚!咚!”

    两人正在交谈,忽然听到一阵鼓声,连忙赶到校场。

    列队完毕,一名军官从白马上下来,一身绸袍,面容英挺,金发梳得整整齐齐,短须也打理得一丝不苟。

    “报告营长,第一旗五十六人全部集合完毕!”

    “报告营长,第二旗五十二人全部集合完毕!”

    两名旗长依次汇报,直接说出应道人数,丝毫不提有几个老兵油子没来训练。

    青年营长也不核实人数,开口道:

    “团长刚才下令,要人去剿灭一支流匪,我把这个任务抢了下来,你们做好准备,明天一早出发。”

    说罢,让副营长皮蓬将兵甲发下,安排了一些事物,骑上骏马,与两名护卫离开军营。

    “这就是营长?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布鲁托小声道。

    “别操这些闲心了,你这几天也没好好修炼,不知剑术退步了没有,做好准备,明天就要打仗了!”柯明德道。

    “嘿嘿,我就是尝个新鲜,以后就不去那种地方了”布鲁托自辨道。

    柯明德不再理他,凑到老兵威尔逊身边,向他打听情况。

    “这是好事啊!”威尔逊乐道,“咱们营长与军团长曾经一起在帝都留学,关系好着呢,我告诉你,这种肥差可不多见,别的营想去也去不了!”

    “流匪剿灭之后,战利品咱们先挑,运气好捞上个战功,还能多分些钱……”

    “不用担心,他们要是厉害就不是流匪了……”

    金雀花的军人有军阶和军功,例如威尔逊,军阶是骑兵,每个月有十枚银币的俸禄,军功是一等,功薪为每月两个银币,总计每月获得十二个银币,柯明德只有军阶没有军功,每个月只有十个银币。

    普通的军人只能从军三年,如果未能提干或晋级骑士,就要被清退,也就无法享受功薪。

    “这样的盗贼团伙我打过几次,射几箭就都投降了,遇见厉害的,杀两个人也就都不敢反抗,就是白送的福利……”威尔逊一面吹嘘,一面把经验告诉柯明德,对这个天才又努力的新兵,他还是很欣赏的。

    骑兵营只有四十余匹马,柯明德初进兵营,虽然属于骑兵,可是分不到马,只能做步兵的活计。

    第二天一早,喂好马,装备整齐,在营长的带领下离开军营。

    营长全名为杜克·科尔森·巴拿马,出身于约克城的小贵族,全凭与维纳森领团长的关系才坐到了这个位置,成天混吃混喝,毫无上进,骑兵营的空饷一小半都进了他的口袋,战马也被他卖了几十匹,不过对士兵的待遇毫无克扣,还能从团长哪里弄来几件美差,因此大家对他也算信服。

    一整天的行军,走了有六七十公里,在一处森林外扎下营地。

    说是营地,其实极为简陋,只有一顶帐篷,是营长自己带着的,一圈共八两马车将它围住,其余人埋锅做饭,副营长皮蓬叫人把一种驱虫药粉洒在四周。

    “营长,过了这片森林就是杜杜尔领了,那伙盗贼到底在哪?”威廉询问营长。

    “就在这片林中。”营长命人拿来一卷羊皮地图,“你看,从杜杜尔领到维纳森领最近的商路正好穿过这片森林,最近有好几支商队在这里遭遇劫掠,盗贼就在森林里。”

    “森林这么大,我们到哪去找他们呢?”

    “不用找他们,他们自然会来找我们!”

    “您是说……”

    “不错,我特意从家中调来几辆货运马车,我们伪装成商队,引他们主动现身!”

    “营长可真是足智多谋!”

    众人交口称赞,一时间马屁不绝。

    柯明德与布鲁托坐在一边乘凉,已是盛夏,又赶了一天路,浑身都被汗湿,不过整个营的人都修炼到骑士等级,都还精力充沛,保持着战斗力。

    “你们两个,到河边打几桶水!”旗长过来吩咐道。

    第二天,吃过早饭,在营长的命令下,全部穿上盔甲,做好战斗准备。

    头盔用牛皮鞣制而成,多层牛皮重叠在一起,近一厘米厚,五十米外的弓箭射不穿,在脖子周围还有一圈单层皮保护颈部,除了头盔是皮质的,其余的防具均是布制,一层层亚麻布叠在一起,有二十多层,又厚又硬,穿在身上丝毫不通风,汗水直流。

    两名副营长穿的皮甲,上面镶嵌铁片,比布甲轻便,防御力也更强。营长穿的也是皮甲,只是多了防护下肢的战裙,样式也更加美观。

    骑兵骑上战马,没有马的士兵钻进马车,一辆马车能乘坐六个士兵,八辆车坐了四十八人,其余人扮作商人与马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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