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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搬家

小说:吉光灵探作者:弗恩字数:2465更新时间 : 2017-11-22 20:16:55
    沈棠之果然说到做到,在之后的大概一个多礼拜的时间里,她和海德对于我一再的催问,都是报以冷漠脸——我几乎用尽了所有的手段,包括死缠烂打,但依旧无用。

    沈棠之的态度很坚决,而且她同样不肯向我透露,K究竟使用了什么手段,让她变得如此噤若寒蝉。

    我明白,她的行为当然不是出于胆怯,只是谨慎起见,或者说和我一样,秉持着对于一切神秘事物的敬畏。

    最后我不得不放弃,转而将全部的专注力用在研究那张古卷上面。

    期间,我让李逸帮我找人修理我的杂货铺,但修理工告诉我,我的房子受到了结构性的损伤,需要大修。

    我直接问:“要多少钱?要花费多少时间?”

    对方踌躇着,在李逸的眼神鄙视下,很不情愿的报了一个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数字。

    我瞪了李逸一眼,直接在原价的标准上翻了一倍的价格,那个黑瘦的像一根美术生使用的碳条似的小包工头顿时喜笑颜开,拍着胸口向我保证,只需要一个礼拜,一定保质保量给我将房子修缮一新。

    这间房子其实并不是我租的,它的所有人是我的师父,在他过世之后,我按照他的遗愿,接手了他的工作室,并且将一楼改造成了杂货铺,便有了如今的“吉记杂货铺”。

    和这个巷子里大多数的老房子一样,这间杂货铺也是木质的主体结构,禁不起折腾,倒是可以借此机会好好修缮加固一下。

    但这也意味着,在维修期间,我失去了住所。

    我婉拒了李逸的建议,住到“他的朋友”的空房子去,选择到老刀那边暂住。

    之所以如此,我是有自己的考虑的。

    李逸的社会关系太复杂,而这小子又脑筋太大条,我不想让他有机会给我惹上什么麻烦——要在平时也就罢了,现在我眼前一堆火烧眉毛的烂事,真的没法分心、

    而老刀那边就方便多了,这家伙的工作室租在一家旧商场的三楼,整整600多平的一个大平层,一部分装修成侦探事务所,另一部分则是居家,光是空房间就有好几个,完全收容得下我这个“流浪人员”。

    况且老刀上没老下没小,中间又是光棍一个,我叨扰这个家伙是完全没有心里负担的。

    我让李逸帮我搬家,将我师父那些古籍从保险箱里转移到一个旧式的红木大箱子里,然后我将沈棠之给我的古卷连盒子一起放进去,连同一些其他古物也塞进去,最后郑重地将一个包着红布的方盒也装了进去。

    李逸一挥手:“面筋沙包,帮你吉哥搬箱子。”

    这一胖一瘦两大金刚“好咧”一声,撩起袖子一端箱子,两人齐声叫苦:“怎么那么重?”

    李逸骂了一声:“就是些书而已,能重到哪里去?”

    上去拍拍面筋的肩膀:“叫你增肥不听!这么点东西搬不动!起开起开,换我来。”

    但他一接手,比面筋都不如,立刻就涨红了脸,连腿肚子都打颤了,嘴里道:“握草!见鬼了,他娘的怎么这么重?!”

    说着,脚下打滑,竟然一个趔趄摔倒,将手里的木箱甩了出去——

    我心里大叫糟糕,急步上前,但已经来不及了……

    木箱“哐当”一声磕在地板上,盖子顿时打开,箱子里塞得满满当当的物件一股脑儿滚了出来,就像是一个装满了弹珠的玻璃瓶子被打碎,刹那间一地狼藉。

    我几乎是飞扑上去,将最后放进箱子的那个包着红布的方盒一把抱住,心道了一声好险!

    这个盒子里装的可是我师父的骨灰!

    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敢肯定,这老爷子非要从阴间爬出来将我这个孽徒掐死不可。

    我们几人手忙脚乱的四处一顿扑救,但还是有很多东西沿着楼梯滚下了楼。

    其中最重要的是我的一本笔记本,是我这些年来经历灵异事件的手记,笔记本的书页中更夹着很多珍贵的纸质资料。

    “臭鱼,帮我拿一下这个——不,沙包,你抱着——小心点别再砸了,不然晚上有人会找你聊天。”

    我将红布盒子吃力地递给沙包,这傻高个叫了声“好沉!”,脸上还写满了痴肥的疑惑:“谁找我聊天?”

    “我师父。”

    “老爷子不是过世了吗?”

    “对啊——你抱着的就是老爷子的骨灰盒。”

    “啊?!”

    沙包惊呆,下一个动作就是赶紧将怀里的红布盒子死死抱紧。

    我则已经三步并作两步,飞快地跃下了楼梯,一转过楼梯的拐角,便看见我的那本笔记本掉在一楼的地板上。

    笔记本的书页已经翻开,书页上洒满了一层红色的粉末,一只拳头大小的陶罐砸碎在一边——那里面原本装满了我师父珍藏的辰砂粉,现在全洒了。

    我一看,笔记本里夹杂的纸条和资料倒没有飞出来,放下心里一块石头的同时,我看着如血般艳红的辰砂粉洒了一地,不禁连道可惜,忙招呼楼上的李逸找个瓶罐下来,帮我先将地上的辰砂粉收起来,日后有时间再提纯。

    李逸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东西,见我一脸痛惜的模样,就问我这是什么。

    我跟他解释道,辰砂,乃是朱砂中的极品,也即“丹朱”。

    有诸般妙用:如用作颜料,虽千万年亦不褪色;如入药,有安神定惊的神效;如用作炼丹,有辟邪化气的作用,所谓“味灵丹沙,气验青雘“是也。

    另外,制作传说中的“守宫砂”,也需要用到辰砂。

    连各朝帝王都把辰砂作为国宝,点批状元,便是用辰砂的红色粉末调成红墨水书写批文,这就是“朱批”一词的由来。

    “吉哥,商量个事情。”一听到我解说完,李逸这小子的眼睛立刻亮了。

    我没好气道:“你还有什么鬼主意?”

    “一会送我一小瓶这个……朱砂中的极品,行不?”

    “感谢你差点把我师父的骨灰罐子都砸烂么?要不要顺便再送个锦旗给你?”

    李逸脸面堆笑:“哪能呢!要是真的砸了老爷子的骨灰罐子,吉哥你直接把我头拧下来给老爷子当房子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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