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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混黑的爹

小说:反贪大明作者:公子其芳字数:2455更新时间 : 2017-09-04 06:25:54
    “小白说的是,关于我和秦瑾瑜之间的事以后就别提了,大家的路不同,以后应该不会有交集的。”

    在他还没有适应了解古代的一切前,大虎这种建议根本就是作死,小孩子过家家的。

    倒是小白,别看他身子肥胖,态度谄媚,可这脑子却不全是肥肉。

    还有这个秦瑾瑜,他怎么觉得,在大明的历史天空下,对方的人生好像才是开了挂的,人生赢家呀!

    但他的确不想在什么情况都没搞清楚的状况下,先树立这样一个敌人,不管原主事先与对方起了什么口角,他现在只能先选择息事宁人。

    “好吧大哥,你说不提就不提,我们还是去青山客栈看热闹吧,去的迟了,官差要是把尸体都抬走了,那什么都看不到了。”

    大虎也有些讪讪的,大概觉得自己刚才的提议的确有些不靠谱,又被小白反驳,折了面子,马上转换话题道。

    说完,装作急不可耐地拉着沈沐的衣袖向街道另一头走去。

    小白也拉着小猫,招呼着牛蛋跟了上来。

    这个县城的面积并不大,看起来也就三条街道的样子。

    他们此刻走的是一条主街道。

    街面上的铺子都不高,最高的也只有三层的规格。

    再加上玻璃在这时还没有大量烧制和普及,商铺的光线都是黑乎乎的,许多商铺的墙壁因为冬天生火,都被熏的黑漆漆的。

    街边也有一些小门小户地摆摊做小买卖的。

    特别是做吃食的,在任何时代都不缺。

    原主的身体可能是个耐不住饿的体质,此时看到街面上买小吃的,明知道在调料不全的情况下,未必有多好吃,但他的肚子还不由地发出几声轰鸣声。

    沈沐想想,自己先前将四人身上的钱财都放了回去,这时,想想不免有几分后悔,他身上此时身无分文,又不知原主的性子,做不出向周围少年讨要吃食的举动来。

    “看我都忘记了,大哥一定中午还没吃饭吧,我这里有个油饼子,大哥先垫垫肚子。”

    他肚子的响声不小,机灵的大虎见状,从怀中摸出给自家小妹买的,用油纸包包着的油饼子,打开后递到沈沐面前。

    “油饼子有什么可吃的,大哥,你等着,我马上为你买一只烧鸡来。”

    小白见被大虎抢先讨了好,他身上也无吃食,倒是今个出门时,跟自家娘亲讨要了二两银子,还没想好,买什么呢?

    此时正好拿出来买两只烧鸡,给大哥上供一只,哥几个分食另外一只。

    话音一落,不等沈沐反应,就穿过街道,到对面的一家酒楼而去。

    “哼,不过是奸商子,嘚瑟什么?”大虎见状嘀咕道。

    比起白胖子的烧鸡来,自己省下几个钱,专门买给小妹的油饼子自然不能比。

    沈沐本就是察言观色的高手,此刻,也觉得在一个小团体内,大虎和小白之间似乎也不是那么太和谐呀!

    还有大虎说小白什么奸商子?

    从四个少年的穿着打扮来看,表面上看起来,小白的经济条件的确好一些,这从他买得起烧鸡就可以看出来,家里应该是经商的。

    但在这个小县城里,就算是经商的,估计也只有几家铺子,规模不会太大。

    都说人以群分物以类聚,什么层次的人交什么层次的朋友,所以,在正常情况下,这几个少年能聚在一起,就说明彼此家庭经济状况不会相差太多,就算好,也不会好的过分。

    他和几个少年才是初次相识,还不完全了解几人的心性为人,也就没有必要激化相互之间的矛盾。

    于是,他为了照顾大虎的面子,他还是接过那油饼子故意大声道:“我真是饿了,先吃大虎的油饼子垫垫肚子,一会小白的烧鸡回来了,哥几个都尝尝味道,今日就谢谢大虎和小白了。”

    “大哥说的这是什么话,平日里我们也经常跟着大哥,去一些饭馆酒楼蹭吃蹭喝。大哥如此说,让我们以后如何好意思!”大虎神色有些不太自然地道。

    “是呀,大哥,反正跟着大哥去吃饭,也不用花钱,不吃白不吃。”牛蛋也瓮声瓮气地附和。

    “不用花钱?”沈沐差点将这个疑问脱口而出,但还是及时地咽了下去。

    他迅速根据现在掌握的信息分析,前面,大虎他们说自家老爹让他继承街面上的位子,在这古代,什么位子能被称之为街面上的位子?那就只有街面上的地痞混混了。

    从四个少年对自己的态度来看,自家那位还不曾蒙面的亲爹,难道是这个县城的地痞头子?

    竟然是古代的黑一涩一会?

    否则,自己的年龄看起来并不见得是这几个少年中最大的,目前这几个少年也没表现出对自己的某种能力佩服羡慕的情绪来。

    那自己凭什么被他们尊为老大,原来,根子在自家老爹身上?

    原本看原主的衣着打扮,还有老爹不让读书这等事体,他也做好了心理准备。

    知道这爹估计总有点不尽人意,但却没想到,对方竟然是个地痞头子。

    在现代,他其实对这些地痞混混们,是极为厌恶的,这些人大多游手好闲、欺软怕硬、偷鸡摸狗、打架斗殴等等。

    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有些甚至手底下还有人命官司,这些人大多就是社会的害虫,让人看着厌烦,抓进去,关几天出来,还是祸害。

    当然,古代有一个人还是实现了混混的逆袭,那就是刘邦。

    有这样一个爹,除非这个爹将来当了刘邦,否则,不管古今,混黑的下场多半都不会好。

    此时正是大明中期弘治年间,内忧外患还未彻底爆发,不管是朝堂还是民众,对大明的认知度还是很高的,让自家的老爹成为第二个刘邦,想都不要想。

    更别说,自家老爹只是小县城一个地痞混混头子,仅凭他不愿让男主半大小子去读书,就知道对方的眼界,能力,根本一点成功的希望都没有。

    估计,想混的善始善终都难。

    甚至,要是碰上古代的严打,那可是会殃及他这个池鱼儿子的。

    连坐是妥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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