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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二七步枪

小说:猩红崛起作者:真诸葛风行字数:4890更新时间 : 2017-08-15 18:47:11
    对这些人的阶级觉悟,加斯滕斯并不抱太大的希望。给他们做阶级分析,听得懂的人,可能会慢慢的意识到些什么,而听不懂的人,只会觉得那是揭竿而起的一种借口。加斯滕斯也不会把什么东西都放在明面上说。他只是针对每个人遇到的情况,用一种冷酷而直接的方式告诉他们这个世界运行的真相。这些人有些犯罪是迫于无奈,大多数则纯粹是恶人。加斯滕斯并没有太大的意愿去在这些人中发展革命同志。这和他想要的革命同志不同,也不是他想要纳入自己队伍的对象。不过所谓蚁多咬死象,在这些人的意识中种下一些似是而非的革命理念并不是坏事,至少等待他揭竿而起的时候,能有别的人帮他分担来自统治阶级的压力。

    “加斯,你说为什么会有人告密呢?我明明帮他们拿到了契约,给了他们自由,可他们为什么一定要回去给那些狗地主们当牛做马呢?”

    来到伊萨卡一个星期的时间,加斯滕斯已经靠自己口才和之前的行为在一个小圈子里赢得了尊重。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聚集在他身旁的,大多是对社会不满、甚至采取了种种过激行动,却找不到方向的人。加斯滕斯在这群人中俨然有了隐隐约约的老师身份。

    “因为他们无法对抗这个体制”,加斯滕斯循循善诱,“你杀了地主,没错。可还会有新的地主过来,还会有警察去把你抓起来。对有些人来说,你杀了地主,把他们的奴隶契约还给他们,并不是给他们自由,而是给了他们一把会伤到自己的匕首。他们不相信你能对抗警察、更多的地主和这个农奴制的体制,如果你做不到,那他们就只能成为逃亡犯,生活可能还不如农奴,所以他们才要告密。”

    “所以我做错了?我不应该杀地主?还是不应该把别人的奴隶契约都还给他们?”

    “你没做错,你只是做的不够好……”

    加斯滕斯开始教导辛克一些基本的革命理论,辛克听得有滋有味,其他围着两人的人们也听得有滋有味。在这个没有管制和约束、也不知道在这个国家哪个偏远角落的军营里,大家可以最大限度的放开自己的想法,放开对生死的恐惧,去寻找自己喜欢的道路。

    “……都他妈说什么呢!给老子睡觉!明天你们要摸枪,谁要是睡不好耽误了事情,当心老子打断他的腿!”

    弗雷齐教官的骂声打断了大家的讨论,这些已经被训的服服帖帖的敢死队员们一一爬上床,草草把衣服一脱,裹着条黑的看不见本来颜色的毯子,闭上了眼睛。弗雷齐看大家开始上床,把加斯滕斯叫到了营房外的角落。

    “加斯滕斯,我不管你在跟这帮渣滓讲些什么,我也不想知道。但是你要是耽误了他们的训练,让他们在战场上死的更快,当心我亲手崩了你的脑壳!”

    虽然在谩骂,可加斯滕斯竟然从汤姆·弗雷齐教官的话里听出了关心。他点点头,试图解释几句,却被弗雷齐打断了。

    “我跟你说了我不关心你他妈的在说些什么!我只关心你们这帮渣滓有多少人能撑过三次冲锋!老子练过的兵,五个有一个是能活下来的!你小子给我记好了!”

    伸手重重的锤了加斯滕斯一拳,弗雷齐转身离开。加斯滕斯琢磨了一下弗雷齐的意思,才突然意识到20%的生存率在敢死队好像是一个不错的数字。他默默的捏了把汗,回了宿舍,却发现小半个宿舍的人都扒在门缝上偷看自己和教官聊天。

    “都看什么呢?睡觉睡觉!”

    “哦……”

    士兵们爬回了通铺,并没有说什么。可加斯滕斯知道,他们这么做,可能也是担心那个变态教官对自己做什么。他轻轻的、无声的笑了一下,找到了自己位于房间最里侧的床铺。

    “那个老变态没把你怎么样吧?”

    躺在他旁边的大伊万低声问道,加斯滕斯应了两句,便沉沉睡去了。明天他将见到真正的军用武器,蒸汽步枪,这让他有些期待。那些武器的效能将很大程度上决定他这批人在战场上的生死。

    ————————

    “这就是……给我们的蒸汽步枪?”

    虽然并不抱有期望,但是当加斯滕斯真正见到分配给他们的步枪时,着实被惊到了。这种被称为二七式步枪的老式步枪他在第一世的时候就用过,是二十年前设计定型的第一代产品,不仅蒸汽背包大而笨重,没有二级储气装置,膛压也低的可怜。受限于有限的膛压,这把枪要么发射小型的铅弹,保证大概一百米的射程而放弃威力。要么发射同样造型的铜弹,射程缩短到不到四十米,但可以稍微增大一些威力。

    “有枪就不错了!”,正在给大家讲解蒸汽步枪用法弗雷齐看了加斯滕斯一眼,“你们试了就知道,这玩意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靠谱,基本上射击两次后敌人就冲到眼前了,到时候还要靠你们真正的兄弟!”

    一边说着,弗雷齐一边拿出了一把弯刀。那弯刀此前一直挂在弗雷齐身上,加斯滕斯一度以为那是类似于指挥刀之类的东西,最终却发现那就是每个人都要配备的武器。

    “你们给我听好了!二七式步枪很好用,但是装弹的时间太长,蓄气的时间也很长,战场上面对敌人的时候,你们没有太多时间去装弹!所以,你们只有开两枪的机会!关注自己的手指!提高自己的装弹效率,尽可能的多开两枪!明白么!开完两枪,你们就可以拿着刀冲上去砍杀了!能砍过敌人、活下来的,才是爷们!明白么!”

    听到这,加斯滕斯才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因为长久以来的和平,六大国的军队战斗经验并不丰富。他第一世参加伟大战争时,压枪、控制敌人的距离和排枪战术已经普及。可看现在教官教的内容,明显大家还在使用乱枪加砍杀的古旧战术。这样的战术如果遇上同样的队伍还好,可要是遇上采用排枪战术的队伍,估计他们自己这边会死的很惨。

    想到这,加斯滕斯本想提醒教官,可很快又把话憋了回去。他一个死刑犯,说的话又有谁愿意相信?只有等战争爆发,他的做法被实证检验,才能用事实说明自己的正确。

    虽然暂时无法证明自己的正确,可加斯滕斯在对手中的武器有了更深的了解之后,不得不承认一件事。那就是在他全部的认知中,他还从未用过如此难用的武器。就算上一世他的身份和现在一样,也是农奴士兵,可那时他使用的蒸汽步枪,好歹还有自动稳压装置和过压保护。而他现在拿在手里的这只沉重的、老旧的、危险的蒸汽步枪,甚至连蓄气都需要手动控制。在千钧一发的战场上,又有谁有时间去小心翼翼的调整气缸压力?

    加斯滕斯和他的敢死队友们正在伊萨卡的靶场内练习射击。虽然蒸汽步枪的效率低下、设计愚蠢,但是头两枪的优势还是保住了这些武器的地位。按照教官汤姆·弗雷齐的指示,他们在遇到敌人后,要停下来给气缸加压,然后冲向敌人,伺机开枪,开枪后丢掉蒸汽背包,掏出弯刀,和敌人当面捉对厮杀。

    加斯滕斯不知道是哪个蠢货设计了这么一套繁杂而没有效率的流程,他甚至怀疑这套流程有没有经过实战的考验。毕竟,现在的安肯瑞因可不是上一世他加入战争时,已经经历了一年战争的洗礼,战术和武器都得到了飞速提升的那个暴虐帝国,而是一个刚刚从沉睡中醒来,甚至已经忘记了如何咬人的幼狮。对这样的军队,加斯滕斯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他唯一希望的,就是自己敌人们——如果有的话——最好能比自己还差。

    “瞄准,射击!像我教你们的那样!瞄准的时间不要太长!有个大概的方向就可以!”

    教官汤姆·弗雷齐走过站成一排的士兵们。他们正在演练防御阵型,所有人的蒸汽背包都在脚下,用一个背包侧面的脚蹬控制阀门。踩下脚蹬的时候,气缸和步枪上的气瓶会联通,高压蒸汽可以通过软管进入气瓶。等到士兵们觉得压力可以了,就可以断开阀门,瞄准目标并扣动扳机。而在这整个过程中,士兵们只能依靠自己的感觉去判断气瓶压力,这很容易导致那些质量低劣的气瓶过载。

    “嘭——”

    远远的传来一声爆炸,又有哪个倒霉蛋的气瓶炸了,高温蒸汽从气瓶中喷涌而出,发出了一阵短促的嘶嘶声。紧接着,站在加斯滕斯左边的某个士兵嚎叫了起来。

    “他真惨,估计是被蒸汽烫到了。”

    站在加斯滕斯身旁的是伊万·艾伦,他身体强壮,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已经彻底成了加斯滕斯的小弟。

    “这东西太容易出问题了,这种状态怎么打仗?”,加斯滕斯忍不住抱怨。

    “所以刀才是我们最好的伙伴,这些鸟鸟枪,离远了都打不死人,有屁用。”伊万用教官的话回答了加斯滕斯,他一边笨拙的试图瞄准,一边学着加斯滕斯抱怨枪械的落后。加斯滕斯看他投入,也不打扰他。自己尝试着瞄准远处的靶标,扣动了扳机。一声轻轻的枪声后,他用肉眼就看到了自己的战绩。

    偏离中心,6环。

    对于一把滑膛枪来说,这个战绩真的不能苛求太多。

    ——————————

    射击训练在这群敢死队的训练中并没有占据太多时间,大部分时间,他们都在练习弯刀、搏斗和增强体力。伊萨卡供应的伙食虽然差,但是好在管饱,经过这两周的练习,大家的食量都变得很大。而细心的加斯滕斯发现,正有越来越多的人进入这座兵营。一栋栋之前荒废的破旧宿舍被清理启用,更多的食物和设备被运了过来。兵营门前的那条泥路,已经被往来的马车压出了深深的车辙。

    要打仗了。

    加斯滕斯在某天晚上把自己的判断告诉了队友们,可哪怕是最信任他的辛克·沃伦,那个杀了自家地主的农奴起义者,都不太相信他说的话。

    “有大魔导师在呢,多少年没打过仗了。他们说如果真要打,就要换上那些小公国的军队衣服,偷偷溜出去打。”

    “其实打仗也好,这样咱们才能活着回去。老这么训练,有毛意思!”围在一起的人中有人抱怨。

    “管你吃管你喝,你还想要啥?总不至于让教官给你个姑娘吧?”不知道谁回了一句,大家哈哈的笑出了声。加斯滕斯附和着笑着,心里却在担心着越来越近的战争。

    而事实证明,他的预感果然应验了。

    两天之后,加斯滕斯所在第19敢死冲锋队收到了出征的命令,而这时距离他们进入新兵营,才过了三个星期。他们的教官汤姆·弗雷齐告诉他们,最后一天,没有训练,只有休息。

    当天晚上,在大家喝着难得一见的劣质烈酒的时候,有人找到了加斯滕斯。

    “加斯,我们为什么要为那些见都没见过的贵族老爷卖命?”

    名叫西蒙·艾文的士兵是加斯滕斯晚餐讲座的忠实听众,虽然没有文化也不识字,但是对加斯滕斯讲的那些东西,却有很好的领悟能力。加斯不知道他为什么来的敢死队,队伍里的人曾经问过一次,西蒙没有说,也就没有人再问。

    “因为我们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

    西蒙安静了一会,不远处的汉子们高声大叫,奔赴战场前的他们,哪怕是敢死队的渣滓,也得到了纵情狂欢的许可。

    “我们怎么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西蒙又问,眼神虔诚。

    看着面前的西蒙,加斯滕斯本想用没那么直接的话敷衍一下,可转念一想,他给出了一个更直接的答案。

    “在这个体制内爬上去,或者,摧毁这个体制。”

    西蒙又安静了一会,等他再次抬起头时,他的目光变的坚定。

    “我想好了,我就这一条命,为了这些不知道狗屁的贵族老爷们去死没有意义,我要离开这里。”

    加斯腾斯想了想,并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他试着劝说西蒙,可对方却并不听得进去。最终,他只能祝西蒙好运。

    当天晚上,当大家的狂欢结束之后,加斯滕斯在半睡半醒间听到了隐隐约约有人出门的声音,他知道,那是西蒙。

    次日早上,仅仅训练了三个星期的士兵们排成歪歪扭扭的队列出发,他们要步行两个小时到车站,乘坐蒸汽机车到边境,然后投入战斗。他们的领路人是一位陌生的军官,什么也不说,所以加斯滕斯甚至连自己要打谁都不知道。

    队伍离开军营二十分钟后,加斯滕斯看到了西蒙。

    死掉的,被挂在路边一具十字架上的西蒙。

    西蒙·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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