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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2章 我不比那把刀好看吗

小说:我的尤物军团作者:封兄字数:4934更新时间 : 2015-04-14 04:09:40
    房间里一片安静,没有半点声音。这种状态足足保持了十几分钟。胭脂叹了口气。

    她说:“小也,我不比那把刀好看吗?”

    好看!真他娘的好看。杨伟认识的姑娘里如果真要挑出来能和这妞比的,恐怕也只有完美如天仙般的余梦沁能略胜一筹。可是胭脂一身妖艳清纯并存,柔声细语却杀气无敌,这份气场,远非寒酸二十年没见过大世面的余梦沁能及。

    封小也没理她,连翻翻眼皮看她一下都没有,仿佛手里那把刀便是这世上唯一眷恋的东西,一看就痴迷一辈子。

    胭脂笑容有点苦涩,说:“小也,你已经一百二十三天没和我说过一句话了。”

    封小也起身,从酒店橱柜里取出一瓶烈性的白酒,扭开,把白酒倒了半瓶在水果刀上,然后把水果刀捅进自己的肩膀伤口里。

    一脸呆板,面无表情,关公能刮骨疗毒淡定喝酒下棋,封小也把子弹挖出来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他一只手拿着水果刀,一只手捏着弹头,看得怔怔出神。浑然不顾肩膀上的伤口里鲜血肆意流出,顺着胸膛完美的肌肉流下,滑过一处又一处的伤口……

    胭脂来到他身后,望着他身上触目惊心的伤,那只素手缓缓伸出,想要去触碰。

    封小也头也不回,不过终于说话了。

    他说:“滚!”

    素手距离皮肤已经不足半公分了,甚至能感受到封小也身上的温度,可是听到这个字,手指猛地一颤,胭脂咬了咬嘴唇,重新收回来,道:“你上次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也是让我滚。我就这么让人讨厌吗?”

    封小也不吭声。

    两人再次沉默好半响,胭脂咬着牙问:“谁伤的你?”

    封小也用白酒把水果刀洗干净,然后在裤子上小心翼翼的擦干,重新回到床头坐下,望着那颗弹头出神。

    胭脂狠狠道:“我去找宋归西,问他为什么你受伤了,他却完好无损。谁伤了你,我就杀了谁。你在江浙受了伤,我就把江浙所有和这件事有关的人,全杀了。”

    她转身就离开,头也不回,那一身罗纱轻摆,荡起无穷杀气。枭雄一怒,血流成河。可小女子一怒,为心上人同样能血洗了江浙。

    她已经拉开了房间的门,一只脚都迈出了门口。房间里响起了说话声。

    “你不是一直问我这把水果刀的来历吗?”

    这句话如同是一句魔咒,让胭脂的脚步停了下来,她转过身,关上房门,靠在门上,安静的望着床上坐着的那男人。

    封小也说:“我爸死之前跟我说,小也啊,你太小,爸今天要说的话你听不懂,不过一定要记在心里。这天下有什么好留恋的?你成了万万人之上的帝王又能如何?众叛亲离,身边连个能说句贴心话的人都没有。万里江山如画比不上一个真心的兄弟。有朝一日你有能耐了,别求什么权贵了,也别求什么荣耀了,求个兄弟。这一辈子啊,寂寞才是最痛苦的事情。”

    胭脂眉头微微一皱,问道:“你爸死之前?封参禅虽然残疾,不还活着吗?”

    封小也没理他,接着说:“我当时几岁来着?三岁?还是四岁?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当时那么小还不懂事,就能把他的话一字不漏记下。我当然不懂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啊。后面很多年依旧在想,权贵荣耀又什么不好?万万人之上得了江山还怕没有朋友?就算没有朋友又能如何?你们只要怕我就行了。寂寞原本就是无敌的代价。我寂寞了十几年,会尽全力去学会享受寂寞。可很多年后,我才明白他当时给我说的那番话是怎么样一个痛彻心扉。他叫封礼佛,他娶了一个漂亮的老婆。他还有一个好哥哥叫封参禅。封参禅杀了他抢了他的老婆孩子。哈哈哈……我伯父啊!你们都以为那是对我恩重如山疼我爱我的老子,封参禅自己都以为隐瞒了我。后来我妈终于发现跟着封参禅不是她想要的了。她带着我偷偷去了滨海,嫁给了我爸爸的一个朋友。”

    胭脂若有所思,问道:“杨伟的父亲?”

    封小也又道:“那家人对我和我妈很好。可是再好有什么用?亲兄弟都靠不住,一个外姓人家就能做亲人了吗?我是封礼佛的儿子,是沪海地下独一无二佛爷的儿子,以后注定要踩着很多人成为让所有人害怕畏惧的小爷。我哪里会去理会那些小恩小惠,我怎么可能去让自己的斗志和野心丧失在那种小门小户里。我妈死了,恰好当天封参禅派人找到了我。可怜的封参禅啊,大概是坏事做的太多了,睡一百个女人也生不出来一个孩子。他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他想把过去对他亲哥哥做的那些事全部埋进地下。他想让我为他打下大片的江山,然后让我为他养老送终的时候让沪海所有不可一世的官老爷跪在他的棺材前。我回去了!当然要回去!因为我知道我的机会要来了。”

    胭脂望着他,很动容。

    封小也娓娓道来,好像是在讲一个毫不相干的人的故事,从头到尾脸上都没什么表情。连哈哈哈笑的时候也古板机械。

    “封参禅很厉害啊,不但把沪海地下世界打理的井井有条,还成了乌衣巷六股势力的一股。我进了三堂,跟着理事会的那帮老骨头学功夫,我玩了命拼尽了力气去努力,花了整整九年的功夫才被人喊作小爷探花。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封参禅两条胳膊两条腿全部废了,把脊椎骨下半部分敲成一截一截,割了舌头,让他瘫在轮椅上生气也好,开心也好,只能动动脖子。我跟他说,你放心,等你死的时候,我会让你比你一辈子所求的更加荣耀。我会让中南海的那些官老爷们挨个排着队来给你上香送花祭拜。我甚至好几年前就给自己做好了人生规划,明年打败宋归西成为榜眼小爷,再过两年打败你。借助你胭脂的痴情收了宋归西一脉,用十年时间灭了朱家旁系两脉和那个神秘无比从来没见过的巫老板。我一统乌衣巷做独一无二的当家人。十年后我多大?三十三岁。再用十年时间灭了京城三大家族,在中南海养一个傀儡主席,我万万人之上四十三岁就能指点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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