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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三章 第二种武器

小说:十九种武器作者:崇書君字数:21804更新时间 : 2013-09-05 08:01:04
    第五三章第二种武器

    夜。

    夜茫茫。

    断魂枪静静的靠在间壁上,纹风不动。

    杜不恨又喝了三杯酒,直勾勾地打量着李贪欢,一言不发樘。

    酒,酒在杯间。

    杜不恨再度举起酒杯时,又不禁乜斜着双眼看了看一旁的任怜花。

    任怜花却在倒酒,为他自己倒酒轩。

    也喝了三杯,然后,他才抬着酒杯慢慢转身,逼视着李贪欢高声道:“好,断魂枪,好,很好!”

    仰首喝尽第四杯酒,他才走近道:“好,李贪欢,好,很好!”

    他的确不是个多话的人。

    就算他开口说话的时候,说的话也一向简单、直接。

    李贪欢也仰首喝尽杯中的酒,笑着道:“一直以来,我都以为兄台只是半个哑巴!”

    顿了顿,他才接下去道:“原来兄台也会说话的!”

    又顿了顿,他才接着道:“现在,我总算听到阁下说的人话了!”

    替自己倒了杯酒,他才笑着道:“但是,我并不打算敬阁下一杯!”

    任怜花也笑着道:“但我却很想敬阁下三杯!”

    三杯酒已喝完。任怜花笑着道:“你为什么不问问,我为什么要敬你三杯呢?”

    李贪欢道:“我为什么要问?”

    顿了顿,他才轻轻的道:“我根本不必问!”

    杜不恨突然道:“但我却已经看出个中缘由来了!”

    李贪欢道:“哦?”

    任怜花抢着道:“我敬你三杯的意思就是……”

    这句话,他并没有说完。

    有时说话也并不一定非要用嘴不可——

    任怜花说话的方式,通常就是他的——

    剑。

    有时,剑岂非也是会说话的?

    说到这个“是”字,任怜花已刺出了三剑。

    “箭在弦上”。

    “当天棒喝”。

    “星移斗转”。

    好快的出手!

    好一个“中原第一剑”!

    每一式,李贪欢似乎都看得很清楚,也很明白。

    李贪欢突然擎起酒杯,迎上任怜花的剑锋。

    酒杯闪电般划出,堪堪套上任怜花手里的长剑剑尖。

    但是,李贪欢的酒杯,并没有破碎。

    好快的出手!

    好一式“水来土掩”!

    任怜花的剑尖,也再难稍进半寸。

    僵持。

    长长的僵持。

    杜不恨浅笑着,观而不语。

    长剑翻转,任怜花整个身子突然后跃。

    李贪欢跨前一步,处处紧逼。

    任怜花手中长剑平平刺出,一式“坐山观虎”,直接向李贪欢头顶削来。

    李贪欢横举酒杯,一式“不折不挠”,轻轻一推,将任怜花手中长剑挡了回去。

    而后,李贪欢手腕一转,不避反进,一式“单刀直入”,径直向任怜花小腹横切去。

    怎料任怜花轻功了得,轻轻一跃,跳到李贪欢身后,稳稳落地。

    就着落地时,任怜花整个身子缓冲蹲下,一式“夜半凭栏”,挥剑向李贪欢的小腿刺去。

    李贪欢一转身,整个身子又顿时往上一跃,避开任怜花刺来的一剑。

    任怜花整个身子亦自跃起,剑锋忽地转而向李贪欢脖颈挥去。

    李贪欢不慌不忙,不断转动手腕,避过任怜花又快又狠的长剑,不断向后迈步。

    任怜花察觉到,李贪欢此人内功之深厚,恐已非常人所能及,他持杯的右手虎口已渐渐被震的发麻。

    旁人看了,还以为任怜花是在进攻。

    但在杜不恨看来,任怜花却连接招都有些手忙脚乱了。

    就在李贪欢后跃之际,他的右脚已斜斜勾出,挑起了静立在间壁上的断魂枪。

    断魂枪在手。

    一式“力挽狂澜”,李贪欢手里的断魂枪已堪堪抵住任怜花的喉头。

    任怜花不慌不忙,低头看了一眼那江湖上久负盛名的断魂枪,笑了一笑。

    接着又挥动长剑,一挥手挡开了喉头之间的断魂枪尖,紧接着纵身跃起,一套剑法使得轻灵飘逸。

    任怜花只觉得对方出手极快,内力也深厚,却像并没有使出全力对付自己。

    他九岁跟随师傅闯荡江湖以来,还没遇到过谁会不使全力对付自己,心里便觉是一大侮辱,不觉手上力道加重,出剑速度也加快。

    李贪欢手里的断魂枪,狂风暴雨般刺出。

    须臾之后,任怜花只觉手腕被李贪欢一点,登时没了力气,手中长剑掉落在地,一柄闪着寒光的断魂枪已架在他的脖子上。

    所有动作,一气呵成,干净利落,决不拖泥带水。

    李贪欢陡然抬手。

    任怜花立时全身戒备,屏息盯着李贪欢。

    只见李贪欢将断魂枪横在胸前,枪锋刺破长空的声音,又一次响起,嘎然划破了寂静,听得人心为之悸,血为之凝。

    好霸道的断魂枪!

    就在此时,原本端坐着的杜不恨也已跃起。

    “剑啸龙吟”。

    杜不恨手里的酒杯在空中转了个圈,然后才径直击向李贪欢前胸。

    血。

    血珠喷洒,血珠带着血花,悄悄飞溅。

    李贪欢手里的断魂枪枪尖,陡然刺破虚空,击碎杜不恨袭来的酒杯。

    枪锋迎上酒杯,酒杯破碎成片。

    然后,李贪欢的断魂枪枪尖,只在杜不恨指尖轻轻一点,血珠带着血花,便悄悄飞溅而出。

    ——杜不恨自己的血!

    杜不恨只道断魂枪霸道绝伦,不敢伸手去接,忙向旁边避开,不料说时迟那时快,就在他转身之际,断魂枪锋已轻轻的点在了他的左手指尖。

    血已干,血未冷。

    (”更新最快,全.文.字手打)良久良久后,杜不恨才抚掌笑道;“妙,妙啊,断魂枪果真有趣得紧。”

    顿了顿,他才接着道:“痛快,痛快,痛快极了!”

    笑了笑,他才接下去道:“妙,妙啊,李贪欢果真有趣得紧。”

    李贪欢突然大笑道:“断魂枪妙,人也妙,又都很有趣,值得浮三大白!”

    任怜花突然跳起来,大笑着道:“浮三大白哪够?至少我们也得喝上个三天三夜,喝它个三五百杯!”

    杜不恨也大笑着道:“一点也不错!”

    “帘外雨潺潺)2C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2C一晌贪欢。独自莫凭栏)2C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2C天上人间)21”

    李贪欢并不在春雨间,而在他的高头大马上。

    他的马并不羸弱,鞍鞯却已经很陈旧了。他的靴子和衣衫也同样陈旧,但他的发簪却永远都是崭新、光亮的,这也正如他的髫髻一样。

    枪棒轻敲着马鞍,柔风则轻轻地吹在他的面上。

    他觉得很愉快,也很舒服,至少他深心底里是愉快和舒服的。

    所以他立马就变得精神抖擞,活力四射起来。

    但最令他感到愉快和舒服的,却还不是这些,而是那明媚可人的阳光。

    罗菁菁那双能迷得死人的大眼睛,又开始在盯着他了。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话听来似乎也真的有几分道理。

    乌云过顶,风已渐冷,大雨将袭。

    春雨贵如油,缠绵淅沥的春雨,忽然从浓云中泼洒下来,打湿了李贪欢的春衫,也打湿了罗菁菁的薄袖。

    迷人的、水汪汪的大眼睛,羞涩的笑容,低垂的螓首,清水鹅蛋脸上,不施脂粉,一身衣裳,却雪白纯洁如梅花。

    她春葱般的纤手,轻轻指了指自己纤秀的双脚,又指了指他身上刚被打湿的薄袖衣衫,再点了点座下孱弱的老马。

    他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座下的千里良驹。

    她轻轻点了点头,嫣然一笑,立即从马上跃了下来。

    他轻轻点了点头,也从鞍鞯上跃了下来。

    他们骑着他的高头大马,飞驰而去。

    春天里,老天似乎总是喜欢安排一些奇妙的事情,让一些奇妙的人,在偶然中相聚,又在匆忙中别离。

    雨一直下,也始终未曾停过。

    他笑了,摇头苦笑,但笑得却绝不勉强。

    能为自己欢喜的人,做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小事情,有时也是种很难说得清楚的幸福。

    李贪欢的衣衫、罗菁菁的薄袖已湿透,但他们却突然又笑了,微微一笑。

    既没有丝毫勉强,也没有多余的言语。

    雨过天青,阳光终于再次穿破了层云。

    他们,仿佛天生就应该认得彼此似的

    这两个人,也仿佛天生就应该坐在这间小酒楼里等彼此到来一样。

    漫漫的人生,寂寞的旅途,孤独寂寞的人,又有谁能说他们不应该相遇,再相聚?

    他正想用衣袖去擦干脸上未干的雨滴,她却突然递给他一块绣着戏水鸳鸯的丝巾。

    他直勾勾地凝视着她,她却红着脸、垂下头去弄那本来就毫无皱褶的衣角。

    “这次你又骗过了他们?”罗菁菁笑着道。

    “情非得已!”李贪欢搔首挠额道。

    罗菁菁一本正经的道:“但他们毕竟是你的朋友啊!”

    李贪欢笑着道:“我也是他们的朋友!”

    罗菁菁并不明白,他说的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朋友之间,岂非本就应该互谅解的?

    不能相互谅解的,又岂能算是真正的朋友?

    良久良久后,罗菁菁才咬着李贪欢的耳朵问道:“你真的打算就此隐退?”

    李贪欢板着脸道:“不就此隐退,还能怎么样?”

    顿了顿,他才接下去道:“总不成让你大着个肚子陪我到处打打杀杀吧!”

    罗菁菁突然就不说话了。

    “你真的相信,这世上有所谓的爱情?”

    “我本来就相信!”

    “为什么?”

    “你为什么不问问你自己?”

    罗菁菁又不说话了。

    爱来了,真的情也来了么?

    有的爱来了,可有的情还没翩然离去。

    很多时候,爱意阑珊的时候,情意却和岁月在不断地拉锯着一场谁也无法预料的拉锯战。

    没有输赢,没有对错,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那一点点痕迹。

    岁月年轮往前冲的时候,会带着很多的东西,也会留下很多的印痕。

    在他们的这场情感拉锯战里,时间带走的或许是他的爱,留下的是她的那份情。

    他的爱,洒洒脱脱的和岁月说了声“永恒”!

    爱来了,情也在,还在原路徘徊着,还在努力的说服着自己,所有的曾经不是几笔就能能轻描淡写抹去的。

    当所有的过往还是鲜明的存在记忆里的时候,他明白自己还没有把那份情割舍,甚而也包括他自己的生命。

    爱来了,情也在,这莫非也是人生的一种无奈?

    这样的一种纠缠,何时能真正的从生命里解脱出来呢?

    所以,第二种武器,并不是断魂枪,而是爱情。

    无论多尖锐、锋利的武器之矛,如断魂枪,都无法戳穿永恒绵远的爱情之盾。

    就因为人间有了真正的爱情,所以人类才得以永生。

    就因为人间有了真正的爱情,人类才充满了无可比拟的欣慰和希望!

    那一场相遇的纪念,应该是从小荷才露时便开始,于是,也就习惯世间一切的丰满和妖娆。

    尽管也知道此季之后,便是一段冗沉,将一腔心事全埋于水底,默然无语。

    但又会因一些些意外的理由,恋恋不舍。

    ——再不舍!

    流年花影,陌上尘湮,清欢,弹指,又是炫夏绚烂,花姿绰约。

    ——更绚烂,再绰约!

    他知道,这一季时光里,依然会有一方安檐,置放所有的悲欢,宁静怡然。

    这是他给她的心之居,情之阁,可以让她足不出户便领略到春暖花开。

    她一言温馨,就可以锁住他的如烟轻愁,在一笑嫣然里聆听着阳光或者雨水的歌吟。

    他贪恋这样的一方山水,这样的一份恬淡,并已习惯依赖她的消息安排着他的日子。

    想她时,依上窗口,看远山近水,让思念摇响着一串串心语,望风捎给她。

    ——她收的到!

    念他时,铺一段洁白,碾一枚笑靥,沾上眼角的晶莹写下呢喃,想让雨弦弹与他听。

    ——他听得见!

    他不再分辨,哪一片浮云是来自她的方向。

    她也不再分辨,哪一阵风儿是他温情的轻抚。

    恋他的心绪千回百转,柔肠寸断,而铺陈于静默时光中的,情愿是淡烟疏雨。

    ——一往如昔!

    任手心紧握的一笺莲事,在岁月里,如一溪清流般的肆意流淌--时光相望,恋他如初!

    人间有爱,人间有情——

    爱情!

    ——还是爱情!

    只有——

    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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