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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当两人想到同样的问题,7秒钟

小说:与风相随作者:与风相随字数:16504更新时间 : 2013-06-05 02:35:19
    那天,她穿了一件蓝色纱质的外衣,一件紧身的紫色背心,一件灰色的西服裙,从凉鞋里能看见指甲上涂着紫色的指甲油……

    我和她认识了很久了,是属于那种办公室恋情,我们两个都同属于一家互联网公司。老实说,第一眼看见她纯属偶然。当时我只觉得,这个姑娘长得还不错。在我感觉中,嗓子好的姑娘去电台了,模样好的姑娘去电视台了,什么都不好的姑娘就去互联网公司了。所以,当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我真的吓了一跳。当然,我也是见过世面的人,走南闯北的,什么莺莺燕燕的没看过?什么莺歌燕舞的没听过?所以也就没特往心里去。但是,第一眼的时候,我就有了一种预感。我不知道这种预感是好是坏,但我只知道,这个人,会和我有关。

    我这个人打小就有个毛病,特别不爱闻香水味。每次从有香水味的姑娘身边走过,总觉得自己的鼻子象被莫明其妙的强奸了一把。而那些但凡长的薄有一二分姿色的姑娘,都恨不得把自己垒成个香山。可她是个例外。在她身上,我从来没有闻到过香水味。所以,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愿意和她共事。和美女说话,又没有让我不能忍受的香水味,毕竟还是件赏心悦目的事。

    当时,我在公司做兼职,每次遇到她的时间也不长。大多数有关她的消息,都是那些爱开玩笑的同事供给我的。比如说:“她今天又和哪个男同事一起说笑了,哪个男同事又给她买了根冰棍”等等。每次,我也只是一笑了之。在我感觉中,我这一生,似乎只有一次,是我真正的在付出感情。那是五年前,我的初恋。初恋结束了,我的感情也就结束了。我可以笑傲红尘,可以给那些盲目的姑娘布下一个又一个温柔陷阱。但感情,我没有兴趣再次付出。所以,那些同事的话,在我感觉中都是玩笑。

    5月的一天,天气如何我已经不记得了。那天我正和公司的副总裁在谈话,忽然看见她准备回家,手里还拿着一个大大的毛绒玩具。那天我一打听,才知道,是她的生日。其实生日这种东西,在我感觉中,不过是个除了敛钱没任何意义的东西。所以,过两天,在我把她约出来吃饭的时候,我买了一点抹脸去油脂的药和一卷绷带,也就算是仁至义尽。

    后来的日子,公司的业务越来越好,我也渐渐忙了起来。天气越来越热,衣服越穿越少。我和她一起出去吃饭的次数也越来越多。终于,有一次回家的时候,我和她谈到了我的家庭,说到了和家里的一些矛盾,她的手,忽然放到了我的手上。当时车里的冷气很凉,但,当她的手放到我手上的时候,我分明感觉到了温暖。

    就象原始人从住山洞打野兽忽然就发展到用手提电脑打字,我和她忽然就发展到了男女朋友的关系。不过这也很自然,就象一支圆珠笔(那种老式国产的圆珠笔),你用着用着,忽然会很流畅的划出一段什么。那是在7月1日的前夕,就是建党节的前一天,我约她一起去看歌剧。不是那种只能听见怪叫的外国歌剧,是正统的中国货。那天她预先打个电话回去,说去公司同事家看装修,其实是和我一起看歌剧。看完歌剧,我送她回家,在临下车时,她忽然抱住我。我不知道她怎么想的,但在我心里,我把它算做我们正式确定关系的第一天。当时我试着轻轻的亲了她一下,我当时想,她要是打我,就算我冒犯;否则,就算我试探成功。

    她没理我。也就是说,没打我。

    后来她和我说,她没感觉到。我不相信。

    我们的关系向前一日千里的推进,从原先的互相不了解,发展到相互之间产生默契,在我们之间,没用多长时间。她总爱跟我说:“如果两个人同时想到一个问题,就可以多活七秒钟。”如此算下来,当时的我们,可以延长寿命好一阵子。

    那是一段相恋的日子。很久之前那次初恋失败的阴影,似乎离我远去。再一次的把我所有的爱燃烧起来。我象一个穷人,尽我所有的来爱着她。每天我有一种数着手指,把我所能支配的时间,所能支配的爱都拿出来爱她的感觉。虽然我们相恋的时间不长,但我的感情,就象干燥的木柴一样,疯狂的燃烧的。当然,这期间也有争吵,也有摩擦。我总在想:“朋友,可以拿来出卖;原则,可以拿来放弃。女朋友,是要拿来宠的。”所以,当第一次我们争吵后,尽管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吵,但我还是被无尽的思念折磨着,第二天上午工作没法做,拼命想词写道歉信,中午就抗着玫瑰花和巧克力去找她了。卖玫瑰花的老板只剩13支进口玫瑰,我要了11支;那天城乡贸易中心还在修理,我只好在店里唯一一个卖杂拌糖的柜台买了一包巧克力。

    后来她和我说,在那场争吵后,我们的关系又进了一层;在争吵中,不但是我,她也在受着思念的煎熬,就算第二天我不去找她,第三天她也会来找我的。

    这是第10天。

    后来我们又在一起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最起码,在我看来是这样的。7月我过生日那天,她和我在一起,但她不知道。到了晚上,她才偶然从我接的一个电话里得知。于是,一周后的周六,她打车走了60多公里,到了我昌平的家。那天我真的得到了一个惊喜,因为我看到她时,在她身边,有一束99支的花束,还有一个相对两人而言大得离谱的蛋糕。当时,我想,我爱她,永远。我们又有了7秒钟。

    我是个学法律出身的,我承诺的事,我就一定要做到。所以,当时,我想,我爱她。

    生日不是个敛财的东西,那天我忽然意识到。晚上我和她一起在我家边上的小区里散步,数星星,看银河。当时我想问她,“你愿意每天帮我做饭,每天帮我洗衣服,偶尔帮我喂喂我的狗吗?”但我终于还是没问,因为我知道,我就算问了,可能,也没有结果。顶多,她会皱起眉,然后对我说,我们还不是很熟,你为什么会这么说?

    所以,那天晚上我吹蜡烛许愿的时候,我许的愿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亦同。”那天晚上,关了灯,我告诉她我许的愿的时候,她大笑,笑我是文坛大盗。

    这是第29天。

    因为我在外面还有很多事,所以我还是兼职人员。但我发誓,每天都有想到她,每天下班会想去接她,有时中午也会去找她。在公司门前,有一家台湾饭店,可以吃到不怎么纯正的台湾菜和不知道什么风格的冰饮料。我记得,有一次,在吃饭的时候,我还听到店里在放童安格的“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我当时喝着冰豆浆,问她:

    “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

    “是的。”

    “后天呢?”

    “是的。”

    “那么大后天呢?……”

    接下来,我们笑做了一团,因为她告诉我:“爱你,爱

    你,爱你……”

    这是第32天的事情。虽然有时我很奇怪,为什么她从不告诉我她家在哪里,不让我往她家打电话。但我总在想,或许她真的有苦衷,每个人都有自己所不愿意被别人所知的那一面,不是吗?

    但就在她说完“明天依然爱我”的第二天,我和她吵起来了。起因很简单,我那天心情不好,在OICQ上态度冷了点,然后就你冷,我更冷。双方飞快的冷了下去。然后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到昌平家里,路上有62公里,其中有17公里是很险的河边路,随时不小心都可能摔到河里去。

    那天晚上她没给我来电话。

    手机不开机,呼她也不回。她家里电话,从来不让我打。

    我那天晚上在回昌平家里的路上,拍了很多照片。大多数,都是她曾经说过景色好的地方。我把它拍下来,等着将来一起分享。

    那天晚上我一夜无眠。空荡荡的房间里,没有她,我睡不着。

    这是第33天。

    第34天,我到公司去找她。路上我想了一路话该怎么说,但见了她,一切都不知飞到哪里去了。我有个预感,那天在楼下停车场锁车的时候,我就有预感,面对的不会是个好事情。果然,那天她冷冷的对我说:“我对男朋友的要求是很高的,你怎么够格当我男朋友?”

    悲伤自然是难免的。

    那天白天,说来也奇怪,我一点也不饿。我什么都没吃,在OICQ上和她谈了一个半小时。我学法律的时候,曾经有朋友跟我说过,“要是有人和你谈半小时还不回心转意,你也就不用再说服他了。因为他一定恨你入骨。”

    那天整整谈了一个半小时,她不停的在祝福我,告诉我下一个会更好。

    胡扯!

    那晚我什么都没吃,只是在昌平的家里不停的喝酒。去年医生警告我,我必须终生禁酒,否则就等着三年之后完蛋。我是个很惜命的人,但有句话说的不错,“哀莫大于心死”。那晚,我什么都没吃,只是喝了六瓶啤酒。然后晕晕呼呼的从楼上摔下来。手里拿着的杯子碎了,玻璃扎在手里,我却一点也不觉得疼。我拿起一片碎玻璃,在手上划了一下又一下,觉得那种感觉很刺激,看着自己的血管、皮肉在玻璃下慢慢的划开,是有一种快感的。

    后来,她跟我说,不要自残。我说,我没有。这不是自残,只是我当时真的觉得非常刺激,非常有趣。就象古罗马的人喜欢看奴隶在战场上血肉模糊的残杀一样。

    第35天,我去了趟坝上。说是散心也好,说是解愁也罢。总之,我希望通过换个环境来解脱一下。

    可那两天,我看到的全是她的影子。我知道这样不好,可就是忍不住。我不停的打牌,喝酒,聊天,在最累的情况下入睡,但还是忘不了她。

    第36天晚上,我回到北京。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去电脑上收信。第二件事就是给她打电话。她的声音仍然那么甜,她说那天她很担心我,给我打了无数个电话。

    我很感动。

    我很希望见到她。

    于是,那晚我洗了个澡,急匆匆的开车到了每次她下车的地方,然后给她打了个电话,希望她能出来,因为我从坝上给她带了点纪念品。

    她说她不可能出来,家里管的严。

    OK,当时是10:30。我和她说,10点半不行,我可以等到11点半,12点半……总之,什么时候可以,我等到什么时候。

    她还是和我说不行,并且和我说,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忽然这么不近人情。

    那晚,我没等到第二天天亮。我当时发烧38度多,我想,如果等下去,第二天早上,无论是谁,都只有在医院找我了。

    第36天晚上12点,我找了个朋友开车把我送回了家。

    第37天,我继续发烧。可她打了个电话,我还是愿意和她见面。可能是不希望让思念继续煎熬,我约她到了紫竹院。

    夏日的荷花,分外美丽。我的心情却象湖水一样起伏不定。

    后来据她说,我那天的样子是从来没有过的憔悴。她一时心软,就答应了,让一切从头再来。

    从新开始的日子是好的,阳光都是明媚的。我笑逐颜开的开始工作,晚上精神抖擞的约她出来,一起吃晚饭。

    那天,我们吃的是达美乐的披萨。虽然我不喜欢吃那种洋馅饼,可我看着她,以她的吻、她的笑为佐料,我还是吃下去了,而且吃的很快乐。

    那天,她柔柔的对我说,看到我这样快乐真好,她再也不会让我伤心了。当时,我觉得自己象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周围所有的人都应该理所当然的羡慕我。我想,我又和她有了7秒钟。

    那是第38天。

    接下来的日子过的是缓慢而温馨的。我会每天打电话给她,会和她趁CEO不在的时候,用OICQ聊天。我会去找她,告诉她我要吃桃子,要她从楼上拿给我。实际上,我从来不吃桃子。然后她会下楼,会对我说,“抱抱。”但更多时候,她会和我说,我们约定好下周一起出去玩,所以本周先不见面;有时,她和我说,她不舒服,先回家了……这样,直到第41天。

    那天晚上很晚了,我和几个朋友在一起聊天,她早早的就回家了,没有让我送。这样也好,我很久没和朋友一起聊天了,大家可以好好聚聚。

    有个朋友忽然对我说:“她可能有别的男人,因为她从不让你找她。”

    为这句话,我差点拔刀相向。

    但后来,那夜,我失眠了。我头一次觉得,夜晚,是这么的长。我觉得,那个朋友说的也有道理。我觉得,为什么我不能光明正大的站出来,对所有的人说,我是她的男朋友?为什么我要象个地下情人一样见不得光?

    第42天,我约她谈。她和我说,她需要时间,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来解决所有的麻烦,让我能光明正大的大声说话。

    我看着她的眼睛,她也看着我。那天,她的眼睛极其清澈。那天,她穿了一件蓝色纱质的外衣,一件紧身的紫色背心,一件灰色的西服裙,一双凉鞋里能看见紫色的指甲油。

    我相信了她,我相信,我们又有了7秒钟。我决定,给她两个月时间,我可以忍着再做两个月见不得光的地下情人。

    那天晚上,总裁找她谈话。她是总裁秘书,总裁布置工作,我无话可说。在楼下的车里,我慢慢的睡去,直到她轻轻的敲敲玻璃:“老公,老公……”

    那晚,我们在一起,过的很快乐。

    10点多,我把她送回家。同样,还是在路边,而不是到家。其实从她对我说两个月期限时,我就在想,只要她尽力争取就好,两个月的时间如果太紧,我不在乎多做一段时间的地下人。

    但当我把这句话说了后,她翻脸了。我问她为什么生气,她说没有。我问她我做错了什么,她说没有。但她告诉我说,不许我说爱她。

    我愤怒了。我不能忍受自己的一片好意被践踏。于是我发动起车,准备离开。

    车开出20米,我想,为小事就争吵,怎么会有未来?于是我刹住车,走了下去,准备向她承认错误,尽管我不知道错误在何处。

    后来,我看见了一个男人,骑着摩托,猛的停在了我和她之间。

    后来,我看见那个男人不知为什么,忽然开着摩托就走,她哭着,喊着,抓着摩托的后架,穿着凉鞋,被拖出去了50米,但就是不松手。

    是的,当时我就知道,没有7秒钟了。

    是的,当时我就知道,我输了。从来都是我跟在她后面,她从来没有这样过。每次的争吵,都是我在后面一直哄,她从来没有这样过。

    是的,当时我就知道,我曾经付出过的,比初恋更强烈的感情,那团火焰,已经被人用水浇灭了。

    不知你是否有过那种感觉,在冰天雪地里,喝下一杯结着冰碴的冰水。冰碴象锐利的刀,把你的嘴里划的血肉模糊。但伤口马上被冰水冻起来,麻木了。你以为已经过去,但不一会儿,血肉模糊的伤口又开始疼,冰水也让你从心里冷出来。

    50米,象50只钉子。人说,十指连心,我想,当时,我的每个手指上都被钉了5支钉子。

    朋友,是拿来出卖的;原则,是拿来放弃的;我,是拿来欺骗的。

    我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因为这个结局来的太突然。我曾经设想过几十种将来,有甜蜜的,有温馨的,有滑稽的,还有她曾经和我说过的:当七八十岁我们还凑在一起……

    我猜到了开始,却猜错了结局。

    那夜,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回家的。我只知道,一路我都在走神。当我睁眼的时候,我看见前面20米处停着一辆准备拐弯的车,而我当时的车速,是170公里。

    前车冲了出去。

    当我从车里爬出来的时候,我非常不高兴的看到,我居然毫发无伤,居然连皮都没破,居然还很清醒。对方的车主差点要拿刀砍我,我无所谓的告诉他,要砍就砍吧,不过最好等我抽支烟。要是我抽完烟,他还不砍他就不是人。后来,警察来了,我把事情留给警察去处理,自己打了辆车回家。

    那天在楼下的停车场,我和她通了两个电话。但什么有意义的话都没说,她还和那个男人在一起。我和几个朋友打电话,直到打完我手机两块电池。

    那夜,我4点到家。吃了一大把安眠药以后,我才昏昏的睡去。在梦里,我第一次希望,从心里,我是一个人。

    第二天早上,她象往常一样,叫我起床。但第一句话不再是往常的“老公,起床了~~”,而是“对不起,我对不起你。”

    我再一次愤怒了。欺骗的代价,换来的不过是句抱歉,是句对不起。但我已没有精神继续愤怒。我曾经沉睡了一年的病在强烈的刺激下再次发作。那晚,我血液中那一项的指数是正常人的4倍多,我恐惧的病变终于降临了。

    去年五月份的时候,医生对我说,如果能保持良好的心境和稳定的饮食,80岁没问题,但如果不能,只有三年。当时,我很惜命,我把病情压了下去,但是那晚,我无能再压。醒来的病痛象暴怒的雄狮一样,冲我疯狂的压过来,把我击倒,击得血肉模糊。

    她说她很后悔,那天不应该和我去紫竹院。我想说,我不后悔,虽然你骗了我,但我的确爱着你。既使我知道今天的结局,我也会为我的爱而奋斗。

    她说对不起,我想说,你没有什么可对不起的,是我太盲目,把自己陷的太深,以为我们真有未来。

    她说为她这样的女人,不值,我想说,不是为她,而是为我对她付出的感情。从最早的牵手,到她对我,我对她相互承诺的永远,都不是简单的价值可以衡量。

    她说要我忘记她,我想说,时间可以过去,但我可能等不到时间把我的伤口愈合。不过那样也好,那样,也算忘记。

    她说陪我一起去看病,我想说,如果是道义上的,就大可不必;如果是同事的关心,也算了吧。看病,对我来讲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我知道我的病情如何。原来,我有信心可以到80岁。但现在,她一手击碎了我的梦想。

    她问我,要说什么我才会高兴。这个,我想,她知道答案。但她没说,她只是问我,要说什么我才会高兴。

    她说,她对我的爱是真的,那42天里,她得到了真正的爱情,如果失去这份爱情,她宁可去死。

    那么我想说,你去死吧。如果你去,我陪你。如果你不去,我会一个人去。

    她还说,我要的她给不了。她的将来,不属于我,而是属于那个男人。

    那么我想说,我无话可说。

    就象渔夫与魔鬼的故事一样,魔鬼在瓶子里想,如果有人救了我,我一定让他做全世界的王。

    我想,从那天晚上到现在我一直在想,如果她打电话来,对我说她错了,我一定原谅她,而且比以前更爱她。我会让她知道,肆无忌惮的爱情是什么感觉。我会让她知道,在激情、爱情过后,还有一种东西叫感情。我会让她知道,7秒钟的累加是多么愉快的事。我会有信心,活到80岁,用我剩下的几十年来爱她。既使到了80岁,我们还腻在一起,我也不觉得是件很丢脸的事。

    昨天,我和一个很好的同事说起来,他同我很熟,也认识她,他对我说,你真丢男人的脸。

    是么?

    她觉得呢?难道这次,我真的很丢男人的脸?对于这个问题,难道他们竟也真有了7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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